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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是世界闻名的瓷都,为中国古代四大名镇之一,与汉口镇、佛山镇、朱仙镇齐名,素有“江南雄镇”之称。1949年4月29日景德镇解放,同年5月建市,成立市人民政府。自1953年始,为江西省直辖市。
景德镇地区很早就有类活动,现已发现有新石器时代的古石器遗物。商时地属扬州,为古番之地。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年~前476年),属楚国,与吴国的西部边界相接。周敬王十四年(公元前506),吴王阖闾联合蔡、唐攻楚,次年取番地,地属吴国。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灭六国,分天下为三十六郡,置番县,地属九江郡番县。
汉高帝五年(公元前202年),属番阳县(东汉改称鄱阳县)。汉代,该地己开始制造陶器,故志书有“新平冶陶、始于汉世”之说。晋咸和七年至九年(332~334年)因陶侃擒江东寇于昌南,故该名新平镇,是为景德镇的前身。
唐武德二年(619年),划都阳东界(今景德镇地区)为新平乡。武德四年(621年)设新平县,镇属县地。因镇陶瓷业发展,又处于昌江和县治之南面,故又名昌南镇。朝在此设博易务,管理贸易及税收。武德八年(625年),新平县撤并入鄱阳县。开元四年(716年),刺史韦玢请复置县,县治设新昌江口,名新昌县。天宝元年(742年),以“溪水时泛,民多伐木为梁”,遂改新昌县名为浮梁县,为上县,镇属浮梁县。
宋景德元年(1004),因镇烧制官瓷,器质精美,闻名全国,得到朝廷的重视,遂正式设置景德镇。从此,景德镇名一直延用至今。
元代,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全国陶瓷烧制中心发生了很大变化。多数名窑开始衰败,而景德镇却得天独厚,异军突起,一跃而成为全国最重要的陶瓷产地。至元十五年(1278),宫廷在景德镇设立“浮梁瓷局”,专掌宫廷瓷器烧造。
明洪武二年(1369),朝廷在景德镇设陶厂。嗣后景德镇瓷业大发展,逐渐成为全国瓷器烧制中心。
清代,更为朝廷重视,多次派
督陶,景德镇瓷器臻于鼎盛,是中国古代陶瓷生产的黄金时代。但行政关系仍属县辖,并一直是县的经济中心。
民国元年(1912)冬,废府及直隶州。三年(1914),划全省为四道,浮梁属得阳道。在此期间,所有州、厅一律改县,浮梁县沿袭旧名。五年(19l
6),浮梁县治所由旧城迁到景德镇,从此,景德镇就成了浮梁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十五年(1926),国民政府
都南京,废除道尹,改为二级制,各县均直隶于省,浮梁县属江西省。十六年(1927)春,景德镇建市,成立行政公署,设市政委员会。同年七月,市行政公署撤销。十七年初(1928),立市政府。十八年,撤销市的建制,仍为镇。二十一年(1932)八月,江西将全省划为13个行政区,浮梁县属于第四行政区。二十四年(1935),全省缩改为8个行政区,浮梁县属第五行政区;同年,区治迁驻景德镇,景德镇遂成为赣东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1949年4月29日,浮梁县、景德镇解放,景德镇划出建市。5月5日成立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直属赣东北行政区。6~9月间,景德镇曾称为景德市,后仍改为景德镇市,为县级市,先后属乐平地区、浮梁地区、上饶地区管辖。1953年6月15日,经政务院批准,景德镇市由原属上饶专署改归省直属领导,为地区一级单位。自此,景德镇市成为省辖市。1960年9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浮梁县,将原浮梁县的行政区域划归景德镇市。1983年7月27日,国务院批复,将上饶地区的乐平县划归景德镇市管辖,并将波阳县的鱼山公社、荷塘垦殖场行政区域划人景德镇市境内。1988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浮梁县建制,撤销景德镇市属蚊潭区、鹅湖区,其行政区域为浮梁县的行政区域。1992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将乐平县建为县级市,仍属景德镇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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