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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素有“江南雄镇”之称的景德镇,被人们称为“草鞋码头”,城市建设发展缓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40多年的建设,景德镇市建成区面积已由4.5平方公里扩展至3l.27平方公里,全市新辟了珠山路、莲社路、风景路、沿江东路、沿江西路等37条主要街道。80年代以来,景德镇市委、市政府为解决“行路难”,先后完成了珠山大桥、瓷都大道、沿河东路、沿河西路、新村西路、广场北路、解放路及珠山中路等路桥工程的新建和扩建项目。1993年年末,市级管养的下水道总长76.4公里,市级管养的城市主要道路54条,总长60.53公里,铺装道路面积118.21万平方米。市中心的珠山路街道宽阔,绿树成荫,两旁耸立的高楼鳞次相比,商业繁荣。珠山大桥和昌江大桥横跨昌江,西市区新建的高层建筑,更使瓷都增添新的风采。昌江河岸修建了数公里长的混凝土片石护坡,沿河东西两岸种植花草树木,建成了独具风格的滨江公园。城市园林绿地面积1780公顷,绿化面积占城区面积的56.9%,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833公顷,园林绿化取得一定成效。1982年以后景德镇市曾多次获全国绿化先进城市称号。城市公共交通网络不断完善,到1993年年末,实有营运车辆80辆,开通营运线路17条,线路总长335公里;全年客运总数4489万人次。
1993年4月,焦化煤气厂第二座焦炉建成,日产煤气增至60万立方米,已有1.4万户城市居民安装了管道煤气,还有16家陶瓷企业的23条烧瓷隧道窑使用了煤气。不但给人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也有利于减轻城市工业污染。城市供水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市区建有3个自来水厂,日供水能力14万吨,全年供水总量5l
64.3万吨,自来水普及率99%。
历史上的景德镇,由于是一个以手工制作陶瓷而逐步发展兴起的山城,一方面受到山势地形的局限,一方面借助昌江水运交通的便利,民窑、作坊、民居多集中在昌江沿岸,逐步形成从南到北沿昌江东岸发展的独特的狭长带状城市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遵照“城市建设为工业建设、为生产、为劳动人民服务”的方针,逐步发展城市规划工作,景德镇市的城市规划工作从无到有,从局部到总体,由简略到详细,由浅到深,不断发展,不断完善。
“一五”计划时期,景德镇市是江西省重点建设的工业城市。为配合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依据“全面规划,分期建设,由内向外,填空补实”的城市建设原则,1955年景德镇市建设委员会结合市情,开始编制城市规划。到1957年,编制了《景德镇市(1956~1967年)城市建设初步规划方案》,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这个规划方案,明确提出了“合理利用和改造旧城区、发展东郊区、”的城市发展方向,将城市性质定为以瓷业生产为主导的轻工业城市。同时,根据预计1967年全市瓷器产量的规模,确定城市整体发展规模。城市人口将发展到25万人以上。市区建设以老城区为中心,首先开辟东郊区,西郊区作为备用地。城市布局,将老城区分为机关行政区、生活区和工业改造区3大片。老市区以戴家弄为界,南为陶瓷工业改造区,北为行政机关区、商业文化服务居住区。新工业区位于城区马鞍山以东,自里村到老厂、新厂一带。以珠山大道为主轴道路,以中山路、中华路(前后街)为干道,将这几个区融为一体,城区面积扩展为93.52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为32平方公里。
这个规划方案虽然很不完善,但它指明了方向,有效地控制了老市区的盲目乱建,为日后的规划建设奠定了初步基础。珠山大道建成路幅宽30米的主轴干道,占地约5万平方米的人民广场的建成,东郊工业区的开辟及第一条公交线路的开通,第一座自来水厂的建设,都是在这个规划方案制订的原则指导下完成的。
1965年11月,市城建局在对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现状调查之后,又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指出:“新城区东郊新建的工业已相当集中,不宜再布置工厂,而应加强居民点的建设。”“老城市应进一步改造,戴家弄以北的瓷厂应逐步搬迁”,以改变历史造成的瓷厂坯房、窑房与生活区民房混杂交错的不合理布局。
“文化大革命”期间,城市规划工作受到干扰和破坏。1968年10月,城市规划管理机构被撤销,专业人员被调离,一些原始基础资料散失,违章乱占道乱搭建现象严重。
1973年2月,恢复市城市建设局,下设规划科,配备了多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城市规划工作。1975~1979年,城市规划工作逐步得到恢复。在总结以往城市规划方案的基础上,重新制订了《景德镇1976~1985年城市规划说明方案》。在这一规划方案指导下,主要进行了曙光路改线工程,开辟东二路、通站路及火车站场站建设,拓宽改造沿江东路,兴建昌江东岸沿河护坡,还有人民广场及四周道路、公共建筑的建设改造等。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景德镇市的城市规划,作为城市建设的龙头,受到高度重视。
l 979年7月,景德镇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成立。抽调16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城市规划编制小组经过1年的现状基础情况调查,于1982年5月完成总体规划初稿,经过多次修改,1982年12月10日经市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1983年11月,通过省建设厅组织的技术鉴定。l
984年5月23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了《景德镇l
980~2000年城市总体规划》。这个城市总体规划,勾画出了景德镇市未来20年的城市发展蓝图,确定了景德镇市的城市性质是“著名的瓷都,历史文化名城,陶瓷工业基地”。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景德镇市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包括土地使用的分配,生产建设的布局,城市结构的形式以及公共建筑的内容,市政设施的标准等,都服从和体现了这一城市性质的要求。
总体规划提出的城市规模,人口近期目标(1990年)达到32万,远期目标(2000年)控制在40万人以内。建成区面积到1990年完成28.9l平方公里,2000年达41.5平方公里。
总体规划本着合理布局的原则,将城市划分为老城区、东市区、西市区3大片,形成分区条块状的布局。老城区,北起观音阁,南至西瓜洲,西临昌江,东至皖赣铁路线;东市区,东至黄泥头(包括白虎湾),西接老城区(皖赣铁路线为界),南至南山公路,北至李家场;西市区,东濒昌江,西到吕蒙桥,南起历尧,北至二亭下。城市建设的方针是:“逐步改造老市区,配套完善东市区,重点发展西市区”。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着重抓了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除了已完成的工人新村、火车站、吕蒙岭、朝阳路、十八渡等小区详细规划外,还有新区建设详细规划8项,即宇宙小区、新厂小区、三六厂小区、林荫路小区、金鱼山小区、梅苑小区、韭菜园小区和官庄中心区。
编制了广场北路、瓷都大道中段临街规划;结合老城区改造,编制了人民广场、斗富弄、瓷器街3个地段的改建规划;并根据城市建设安排,组织编制了森林公园、玉田水库风景区、昌江两岸绿化等园林专业规划;还编制了城市道路调整规划,城市中小学校布点规划和城市集贸市场布点规划方案。
体现景德镇市陶瓷历史文化特色的陶瓷历史博览区的详细规划方案,曾获江西省规划设计一等奖。
1982年2月,国务院公布第一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景德镇市名列其中。为把握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现代化城市建设之间的关系,1984年编制完成了《景德镇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分2片、3区、5处、l0点和1条街规划保护。
改革开放以来,市政府把规划作为重要大事来抓,把城市规划摆在城市建设的“龙头”位置上,建立和健全城市规划机构,充实城市规划力量,落实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充分发挥城市规划部门的职能作用,在规划工作中,重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
景德镇市属中等城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城市规划一直未明确划定城市规划区和近郊区。根据国家《城市规划法》的要求,市政府于1990年12月对景德镇市划定城市规划区作出了具体规定:“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区由市区、近郊区、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的规划控制区三部分组成。”
市区,指城市建成区和市政公用设施基本配套的连片地区,基本上将规划2000年末建成区作为市区,这也是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行使规划管理的重点控制区。
近郊区,在划定城市规划区时,主要考虑城市总体规划的郊区规划,即蔬菜副食品基地及与市区联系紧密的规划发展地区,如划入城市规划区的银坑坞、青塘、南安、湘湖、鲍鱼山等乡场。
规划控制区,把位于城区水源上游、城市主导风上风向的浮梁县城、罗家桥机场建设、罗家滩规划的公路于道立交桥址、旧城红塔保护区等划入城市规划控制区。
80年代后,景德镇市还以动态和发展的观点,多次对总体规划及时进行局部调整和补充。
1990年,在市政府的具体安排下,由市城建局牵头,对全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作了广泛调查。依据景德镇市国民经济“八五”计划及对全市总体规划执行实施现状的调查,又进一步制订了《景德镇市城市建设“八五”规划》。规划提出:要在深化改革中,使城市建设量力而行,持续、协调、稳步地发展;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狠抓工程的配套完善,充分发挥现有设施的综合效益,为瓷都创造出一个适应改革开放的较好投资环境。
在此基础上,1992年7月,又修正、补充了《景德镇市城市建设“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纲要》,并呈报市政府、省建设厅审批。
《纲要》提出,1990~2000年,要继续支持“控制改造中市区,配套完善东市区,开发建设西市区”的建设方针,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进行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
“控制改造中市区”。中市区是人口密集(建成区人口密度2.33万人/平方公里),交通流量大,居住环境较差的老城区。作为历史文化名城,这也是一个名胜古迹的重要保护区。必须按总体规划确定的按功能分区,抓好旧城区工业和生活区的集中成片改造,控制零星分散建设,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市政公用设施服务水平,降低居住区人口密度。随着西市。区的开发和东市区的完善,中市区人口逐步向东、西市区迁移。过境车辆严禁穿越冲市区。
对于中市区的控制改造,规划《纲要》提出了两项举措:一是复建麻石弄瓷器街。麻石弄瓷器街,是明末清初形成的瓷器交易集中地。“八五”至“九五”计划期间,要将瓷器街改造建成为以陶瓷经贸为主,兼有旅游观赏、购物、风味小吃等多种功能的综合性小商品市场。二是搞好市场建设,取缔马路市场。“八五”计划期间,通过建设综合性商场、地下商场,改变了摊贩严重占道的混乱状况。
“配套完善东市区”。“八五”计划期间,在新厂中心区开辟林荫大道,规划建设陶瓷工人新村,沿路布置区级公共设施,安排具有一定规模、能容纳陶阳路北口马路摊点的集贸市场,与新厂原有市政公共设施配套,形成完整的东市区中心。
“重点开发西市区”。西市区的综合开发,主要按“两点一线”的规划铺开。枫树山至官庄一个点,开发2平方公里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用于新创办“三资”企业;苗圃一个点,开发l0万平方米的居住区,主要进行商品房和配套设施的建设:沿瓷都大道(中段)一线,新建一批高层建筑,配套完善沿线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同时,要开发建设好新风路口城标小区、建设枫树山教师公寓区。
市政府和城市主管部门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
自1949年12月颁发第一个属地方性城市建设管理办法文件以来,至1990年年底,共计颁发配套管理办法文件20多个,涉及到建筑管理、房屋住宅、市政公用设施及市容环境等方面。199l~1993年,为实施规划法,强化行政管理,又制定了《景德镇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城区道路管理整顿占道摆摊设点的意见》、《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整治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
根据《城市规划法》规定,市城建局自1991年4月1日开始在全市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一书两证”制度。1992~1993年共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35份,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2件,规划用地64.59万平方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87件,批准建筑面积41.12万平方米。城市规划管理在程序上、内容上全面进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对重点路段的违章建筑和占道行为,除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外,还组织力量,对“钉子户”突击进行整治。l
992年7月24日,市政府组织城建、工商、公安、法院、武警和吕蒙乡政府等部门统一行动,拆除了瓷都大道上的违章建筑房屋47幢,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同时市城管监察大队加强对其他违章建筑的查处。据统计,1992~1993年,共查处违法建筑633起,建筑面积l9497平方米;查处违章占道668起;查处乱挖道路55起;清理占道乱搭棚点105处,面积1582平方米。
1993年1月,成立城市规划管理整治领导小组,并批转市城建局《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整治的实施意见》。自2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市规划整治。在此期间,整顿了妇幼保健院、东郊二百商场门前和中山北路的几个马路市场,将广场主席台前的固定棚点改为活动摊位;拆除了瓷都大道、珠山路、广场北路、朝阳路的临街违法违章建筑91个,计1244平方米。对圈城区私房的零星改造进行严格控制。对瓷都大道、珠山路、莲社路等主要道路的临街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权,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