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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的发展几经曲折,终于走上健康的发展轨道。从总体上看,该市的发展过程基本上可分为4个阶段。
1.第一阶段(1949一l
953年)
这几年国民经济处于恢复时期,私营企业由萧条走向恢复发展。针对当时状况,市政府采取了许多积极措施,对个体私营企业进行扶植、调整和改组。首先在经济上帮助私营工商业迅速恢复生产。由工商管理部门出面,争取国家银行贷款,解决资金周转的困难。1950年,给私营工商业贷款45.28万元,其中瓷业贷款8.57万元,商业贷款31.6万元。其次,调整工商业的公私关系,各国营企业门市部零售点和代销店主动让出一部分市场,调整批零差价,使私营企业有利可图,以激发他们的经营积极性。调整后的公私营业额比重发生了变化,国营商业营业额由48.9%下降为35.46%,而私营商业的营业额则由51.1%上升为64.54%。因而个体私营企业得到稳步发展,个体工商业由l
949年的4045户发展到1953年的5774户,比1949年增长了35.32%。其中小商小贩2307户,比1949年增长了23.77%。个体手工业发展到3467户,比1949年增长了3.43%。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全市国民经济的恢复,满足了人民生活多方面的需要,也解决了解放初期大批失业人员的生计问题。
2.第二阶段(1954—1957年)
1953年,社会主义改造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根据“积极引导,稳步前进”的方针,景德镇市政府对个体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分别组成生产合作社、供销生产合作社和生产小组。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小商小贩,则通过经销、代销、联购联销、联购分销等形式,加强国营经济对他们的领导,引导他们向合作化的方向发展。到1956年,全市手工业者参加合作化组织的有4141户,计14790人;组成生产社(组)44个,社(组)员人数14459人;全市小商小贩参加合作商店、合作小组的有650户,共1150人。从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实施后,大量的社会劳动力投入到城乡工农业生产中去。当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时,全市只剩下个体工商业984户,其中小商小贩423户,手工业561户。
3.第三阶段(1958—1978年)
这个时期,经过“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几次变动,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的干扰破坏,个体工商业和私营企业均被当作资本主义经济取消,小商小贩也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作为一个社会阶层也随之消失。虽然仍有一些零散的个体经营者,但末形成一个有组织的阶层。
4.第四阶段(1979—1993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景德镇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先从思想上排除“左”的干扰,放宽政策,对个体经济实行“正确引导,循序渐进,适当发展”的方针,使个体私营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和发展。到1990年,全市共有个体工商户12988户,其中城市7999户,农村4989户;私营企业70户,其中城市66户,农村4户(见表l
6—5·1)。
二、个体劳动者的内部结构
1.行业结构
景德镇市的个体劳动者中,从事商业、饮食、服务业的个体户占绝大多数,从业人员也最多。1987~1991年,由9203户增加到11653户,增长26.62%。以家庭为单位生产陶瓷的个体户也占了很大比例,从业人员仅次于劳动密集型的第三产业。
2.从业人员的城乡结构
80年代初,从业人员中以城镇待业青年为主。l
985年开始,
表16—5·1
1987~1991年个体工商业发展情况
|
年
项
份
目
|
1987
|
1988
|
1989
|
1990
|
1991
|
|
户
数(户)
工
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业
商饮服务修理业
其
他
从业人员(人)
工
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业
商饮服务修理业
其
他
主册资金(万元) |
10798
774
4
617
9203
200
16091
2049
13
812
12964
253
9726.9 |
11916
951
7
452
10432
74
17912
1979
20
608
15180
125
1970.6 |
15147
1267
7
712
12974
187
23196
2568
22
849
19474
283
2991.7 |
12988
1125
3
362
11422
76
23108
2582
7
452
19986
101
2343.8 |
13567
1424
3
411
11653
76
24733
3689
19
950
19843
232
3605 |
资科采腮:景德镇币工商局。
个体劳动者中,农村人员逐年增加,开始赶上甚至超过城镇从业人员。在城市从业人员中,待业青年占绝大多数。l
980年,景德镇市政府劳动部门通过发展个体经济,共安置待业青年715人。至l
983年,5125名个体工商业从业人员中,待业青年1121人,占21.87%。l
986年年底,全市个体工商业者为7244人,其中待业青年1930人,占26.64%。
三、私营企业的基本情况
1.私营企业的分布情况
景德镇市的私营企业主要集中在工业企业。1987年,全市共有私营企业16户,而从事陶瓷工业生产的就有11户,占68.7%;1988年46家私营企业中,有工业企业26户,占56.5%;1989年62户私营企业中,工业有39户,占63%;1990年70户私营企业中,有40户从事工业陶瓷生产,占57%;1991年66户私营企业中,工业企业有29户,占44%左右。可见,工业是景德镇市私营企业的主流。其次,商业在整个私营企业中,也占有很大的比重。1987年有4户,1988年有13户,1989年有18户,1990年有25户,
l 991年有28户,分别占当年私营企业总数的43.75%、28.26%、29.03%、35.71%、42.42%。随着商品经济的日益发达,商业在整个私营企业中占的比重逐年增加,并呈继续上升的势头(见表16—5·2)。
表16—5·2
1987—1991年景德镇市私营企业基本情况
|
年
份 |
企业户数(户) |
行业分布(户) |
雇工人数(人) |
|
总计 |
城市 |
农村 |
工业 |
建筑 |
商业 |
其他 |
城市 |
农村 |
|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
16
46
62
70
66 |
4
29
44
66
56 |
12
17
18
4
10 |
11
26
39
40
29 |
—
5
1
—
— |
4
13
18
25
28 |
1
2
4
3
9 |
19
264
675
l032
593 |
103
209
l 55
42
60 |
资料来源:景德镇市商局。
2.私营企业主的构成
景德镇市的私营企业主以城市人口居多,1988~l
991年,城镇人口经营的私营企业分别占当年私营企业总数的63.04%、70.96%、94.28%
、84.84%,而农村只占总数的36.96%、29.04%、5.72%、15.16%。随着企业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农 村人口经营的私营企业越来越少,呈逐年递减的趋势。
在城市私营企业主中,主要以社会闲散人员、待业青年和退休人员为主。1986年以前,私营企业主中以社会闲散人员居多,其次是待业青年和退休人员。1987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政策的放宽,许多有资金、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的国家在职职工,停薪留职,
自办企业,充当了私营企业主;有的干脆直接辞职,与单位脱钩,成为私营企业主。其次,离退休的老工人、老知识分子,在私营企业主中,也占有一定的比例。
由于停薪留职人员、辞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在私营企业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大,整个私营企业的人员素质也不断提高,受教育的程度要比个体劳动者高,他们普遍比较遵纪守法,按时纳税,并且具有较强的公益意识和参政意识。1991年,景德镇市的私营企业主中,已产生工商联执行委员1名,工商联执行常委1名,在工商联91个委员中,有37人是私营企业主。还有市政协委员6名,景德镇市人民代表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