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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委工作部门和办事机构的变更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市委在领导全市工作过程中,根据各个不同时期的需要,设立过若干工作部门和办事机构。到1993年,市委工作部门和办事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策研究室、政法委、老干部局、信访办、对台办、党史办、讲师团、直属机关党委、党校、《景德镇日报》社。其变更情况是:
1949年5月成立社会部,8月撤销;同年5月成立职工运动委员会、青年运动委员会和妇女工作委员会,均于l
959年10月撤销。
1953年11月成立市委工业部,1958年1月改为工业交通部,1960年3月工业交通部分为交通部、工业部;12月又恢复工业交通部。1962年4月撤销工业交通部,同年12月又恢复。1964年4月改称市委工交政治部,至1983年12月撤销。
1954年12月成立市委手工业委员会,于1956年2月撤销。
1955年8月成立市委财政贸易工作部,1964年4月改称市委财贸政治部,1968年市革委会核心领导小组成立后撤销。
1956年5月成立市委郊区工作部和市委文化教育部,分别于1957年2月和10月撤销。
1959年5月成立市委农村工作部,至1968年市革委会核心领导小组成立后撤销。
1968年4月成立市委党校革命领导小组,于1969年4月撤销
1968年6月成立统战系统革命临时领导小组,于1971年6月撤销。
1968年建立“五七”干校,1971年12月改名为“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973年9月撤销。
l 969年3月成立市革委会直属机关党委,1971年6月撤销。
1951年3月成立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5年12月改为市监察委员会,l959年5月又改为市委监察委员会,l967年1月起市监委被迫停止工作,至1968年5月撤销。l979年7月恢复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l
983年改名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为副市级机构。
1983年10月,成立市委政法委员会和市委政策研究室;同年11月,成立景德镇市老干部局,属政府工作部门,l
986年1月改为市委老干部局。1986年11月成立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和信访办公室(1987年9月改为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1987年8月成立市委讲师团。
40多年来,为了适应各个时期的工作需要2市委工作部门和办事机构变动较多。(见表23—2·1)
二、市委工作部门和办事机构的主要职能
(1)办公室。市委的综合办事机构,负责承上启下、信息处理、综合调研、督促检查、办文办事、协调服务。
(2)组织部。市委主管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党员管理和党员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市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宏观管理,并在业务上指导党的下级组织部门开展工作,从组织上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实现。
(3)宣传部。市委对意识形态方面宏观指导的职能部门。负责
表23一2·1 中共景德镇市委工作机构及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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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名称 |
变
更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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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公
室 |
1949.5~1952.11
1952.11~1953.5
1953.6~1956.11
1956.11~1968
1977.4~1992.12
秘书处
秘书室
秘书处
办公室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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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
1949.9~l968
1977.4~1991.12
组织部
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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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 |
1949.9~1957.11
1957.11~1958.8
1958.8~1968
1977.4~1992.12
宣传部
宣传教育部
宣传 部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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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部 |
1952.10~l968
1968.6~1971.6
1977.4~1978.4
1978.4~1992.12
统战部
统战领导小组
统战办公室
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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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研究室 |
1983.8~19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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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员会 |
1983.8~19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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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局 |
1983.8~1986.1
1986.1~1992.12
市老干部局
市委老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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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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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1l~1987.10
1987.10~1992.12
市信访办公室
市委、市政府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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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台工作办公室 |
1986.11~19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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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工作办公室 |
1986.11~19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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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团 |
1987.6~l9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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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党委 |
1959.5~1960.11
1971.6~1972.11
1972.11~1992.12
市宜机关党委
市革委机关党委
市直属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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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景德镇市志》。
全市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并在业务上指导教育、新闻、出版、文化、社会科学团体和研究部门的工作。
(4)统战部。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在全市统战工作方面“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
事”。
(5)政法委员会。市委对公、检、法、司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的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党的政法工作方针和政策;根据各阶段政法工作重点进行调查研究;做好政法口的协调工作。
(6)政策研究室。负责政策性调研工作,主要是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如何在本市贯彻执行进行调查研究,为市委决策、指导
工作提供参考意见。
(7)市直机关党委。负责市直机关的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党员思想教育工作。
(8)老干部局。负责全市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主要是帮助离(退)休老干部落实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发挥老干部的“余热”。
(9)党史工作办公室。负责地方党史资料的征集,编写地方党史,研究党史和党建理论,资政育人。
(10)信访办公室。负责了解和处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反映,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11)台湾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各项涉台事务工作,主要是对台宣传、两岸交流、人员往来、联络接待、对台经贸和调查研究工作。
(12)讲师团。负责对在职干部进行理论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的教学、辅导工作。
(13)党校。负责轮训和培训全市党员领导干部,组织他们学习、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14)《景德镇日报》社。市委机关报社,负责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办报方针,坚决贯彻市委意图,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宣传上坚持正面为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全市各条战线两个文明建设的成就;宣传改革开放的成绩和经验。
除上述工作部门和办事机构外,市委系统还设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景德镇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检查处、审理处、信访处、调研室等办事机构。市纪捡委接受上级纪捡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它的职能是保护、惩处、监督、教育4个方面:一是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之不受侵犯;二是惩处违反党纪的党员,清除党内腐败分子;三昰监督党的各级组织特别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四是教育党员遵纪守法,履行义务,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增强反腐蚀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