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工开物•锤锻第十•治铁》

[明]宋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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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治铁成器,取己炒熟铁为之。先铸铁成砧,以为受锤之地。谚云;“万器以钳为祖。”非无稽之说也。

凡出炉熟铁,名曰毛铁。受锻之时,十耗其三为铁华、铁落。若已成废器未锈烂者,名曰劳铁,改造他器与本器,再经锤,十止耗去其一也。

凡炉中炽铁用炭,煤炭居十七,木炭居十三。凡山林无煤之处,锻工先择坚硬条木,烧成火墨(俗名火矢,扬烧不闭穴火),其炎更烈于煤。即用煤炭,也别有铁炭一种。取其火性内攻、焰不虚腾者,与炊炭同形而分类也。

凡铁性逐节粘合、涂上黄泥于接口之上,入火挥槌,泥滓成枵而去,取其神气为媒合。胶结之后,非灼红斧斩,永不可断也。

凡熟铁、钢铁已经炉锤,水火未济,其质未坚。乘其出火之时,入清水淬之,名曰健刚〔钢〕、健铁。言乎未健之时,为钢为铁弱性犹存也。

凡焊铁之法,西洋诸国别有奇药。中华小焊用白铜未,大焊则竭力挥锤而强合之,历岁之久,终不可坚。故大炮西番有缎成者,中国则惟事冶铸也。

《天工开物•锤锻第十•斤斧》

凡铁兵,薄者为刀剑,背厚而面薄者为斧斤。刀剑绝美者以百炼钢包果〔裹〕其外,其中仍用无钢铁为骨。若非钢表铁里,则劲力所施,即成折断。其次寻常刀斧,止嵌钢于其面。即重价宝刀,可斩钉截凡铁者,经数千遭磨砺,则钢尽而铁现也。倭国刀,背阔不及二分许,架于手指之上不复欹倒。不知用何锤法,中国未得其传。凡健刀斧,皆嵌钢、包钢,整齐而后入水淬之。其快利则又在砺石成功也。凡匠斧与椎,其中空管受柄处,皆先打冷铁为骨,名曰羊头,然后热铁包果〔裹〕,冷者不沾,自成空隙。凡攻石椎,日久四面皆空,熔铁补满平填,再用无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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