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工开物•膏液第十二•法具》

[明]宋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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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取油,榨法而外,有两镬煮取法,以治蓖麻与苏麻;北京有磨法,朝鲜有春法,以治胡麻。其余则皆从榨出也。

凡榨,木巨者围必合抱,而中空之,其木樟为上,檀与杞次之(杞木为者妨地湿则速朽)。此三木者脉理循环结长,非有纵直文,故竭力挥推〔椎〕,实尖其中,而两头无璺拆之患,他木有纵文者不可为也。中土江北少合抱木者,则取四根合并为之,铁箍裹定,横拴串合,而空其中,以受诸质,则散木有完木之用也。凡开榨,空中其量随木大小,大者受一石有余,小者受五斗不足。凡开榨,辟中,凿划平槽一条,以宛凿入中,削圆上下,下沿凿一小孔,[] 一小槽,使油出之时流入承藉器中。其平槽长三、四尺,阔三、四寸,视其身而为之,无定式也。实槽尖与枋,唯擅木、柞子木两者宜为之,他木无望焉。其尖过斤斧而不过刨,盖欲其涩,不欲其滑,惧报转也。撞木与受撞之尖皆以铁圈裹首,惧报散也。

榨具己整理,则取诸麻、菜子入釜,文火慢炒(含桕桐之类属树木生者,皆不炒而碾蒸),透出香气,然后碾碎受蒸。凡炒诸麻、菜子,宜铸平底锅,深止六寸者,投子仁于内,翻拌最勤。若釜底太深,翻拌疏慢,则火候交伤,减丧油质。炒锅亦斜安灶上,与蒸锅大异。

凡碾埋槽土内(木为者以铁片掩之),其上以木竿衔铁陀,两人对举而推之。资本广者则砌石为牛碾,一牛之力可敌十人。亦有不受碾而受磨者,则棉子之类是也。

既碾而筛,择粗者再碾,细者则入釜甑受蒸。蒸气腾足,取出,以稻秸与麦秸包果[裹]如饼形。其饼外圈箍,或用铁打成,或破篾纹刺而成,与榨中则寸相稳合。

凡油原因气取,有生于无。出甑之时,包果[裹]怠缓,则水火郁蒸之气游走,为此损油。能者疾倾、疾裹而疾箍之,得油之多,诀由于此。榨工有自少至老而不知者。包裹既定,装入榨中,随其量满,而流泉出焉矣。包内油出滓存,名曰枯饼。凡胡麻、莱菔、芸苔诸饼,皆重新碾碎,筛去秸芒,再蒸、再果[裹]而再榨之,初次得油二分,二次得油一分。若桕、桐诸物,则一榨已尽流出,不必再也。

若水煮法,则并用两釜。将蓖麻、苏麻子碾碎,入一釜中,注水滚煎,其上浮沫即油。以杓掠取,倾于干釜内,其下慢火熬干水气,油即成矣。然得油之数毕竟减杀。

北磨麻油法,以粗麻布袋捩纹,其法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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