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陶瓷合作社集体经济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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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景德镇陶瓷经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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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手工业者是劳动者,同时又是生产资料的私有者,个体手工业是一种生产力薄弱的经济形式,为了促进手工业生产的恢复,避免个体手工业的两极分化,要引导他们走合作化道路,以改变个体手工业的生产关系,这样就导致了陶瓷合作社集体经济的建立。
 
一、恢复时期陶瓷合作社集体经济建立的过程
   
陶瓷合作社集体经济的建立经历过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512月以前,第二个阶段是19513月以后到1952年底。
    1
.合作社集体经济建立的第一个阶段   
   
解放前,景德镇就有合作社的存在,但这种合作社操纵在反动分子手里,成为压迫社员的工具,因此不是现在意义的合作社。新中国建立后,由于政府的提倡和鼓励,景德镇一些个体陶瓷手工业者纷纷自发组织起了合作社。到19512月止,先后组织的合作社有:陶瓷生产合作社、陶瓷琢器生产合作社、陶瓷针匙生产合作社、陶瓷加工运销合作社、陶瓷包装合作社。但这些合作社中除陶瓷包装合作社是1950年底筹办的能跨过1951年外,真正保持下来的只有陶瓷针匙合作社一家。其余陶瓷生产合作社、陶瓷琢器生产合作社、陶瓷加工运销合作社建立不到一年就已被迫解散。这一阶段建立的陶瓷合作社所以发展不顺利而纷纷倒闭,从合作社本身分析,一是缺乏集体企业经营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参加合作社的人员是个体生产劳动者,他们精于生产而不精于管理,特别是集体经营大大超出了过去个体经济的范围,但人们沿用个体经营的那套办法,甚至连基本的会计人员、会计制度都没有,所以一时难以应付市场不断变化的形势;二是社员入股的股金订得很低,而且所缴股金大多数以瓷器折抵,缴现金的很少,有的社员对入社顾虑重重,怕赔本,怕闹帮派,抱着观望态度,不投入资金或迟迟不缴,入社股金的筹措远远不足,日常开支难以维持,在当时物价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还有的社员自动放弃权利,无形中减掉股份,所以瓷业合作社的资金短缺。当时的陶瓷生产合作社和陶瓷加工运销合作社就是如此。为了解决这一困难,市政府工商科与浮梁专区贸易公司联系,由这两个合作社代销贸易公司的一部分粮食、盐油、布匹、日用品等,按利润的30%计算,付给合作社作为经济收入。这一措施虽然解决了暂时的困难,但终因社员思想不稳定,缺乏强有力的领导,加上少数奸商为逃避征税而加入合作社,使社员怕赔本的心理十分强烈,纷纷抽股离去而被迫解散。
   
从合作社的外在原因分析,瓷业合作社建立遭受的挫折还与下列情况有关:
    (1)
政府对集体经济的建立重视不够,支持不多。当时政府经济工作中的重点,是发展地方国营经济和恢复瓷业生产,未能充分认识到发展集体经济是开展群众生产自救的有效形式,因此较少有采取有效措施来加以扶助,在没有形成组织集体经济大气候的条件下,陶瓷合作社的发展困难重重,既没有办社的经验,又缺乏资金,步履维艰。
    (2)
国营陶瓷企业与集体陶瓷企业之间缺乏必要的相互支持和帮助,使集体企业陷于孤军奋战的困境。当时,全国合作社法(草案)曾经指出,合作社要在人民政府领导与国营企业的扶助下达到为社员服务的目的,并成为国营企业的有力助手。但是,景德镇国营陶瓷企业与集体企业之间基本没有联系。陶瓷生产合作社、陶瓷加工运销合作社在发生困难时,不是促使陶瓷国营企业予以支持, 而转而代销粮食和日用百货;陶瓷针匙生产合作社因未能按时交货,遭景德镇瓷业公司的巨额罚款,致使该社资金周转十分困难。如果在当时由政府出面支持,组织五个陶瓷合作社与国营陶瓷企业联营,给予必要的扶助,既能扩大国营瓷厂的生产能力,又能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就不致于80%的集体合作社相继倒闭。
    (3)
对合作社缺乏分类指导,是集体经济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在市政府工商科关于“1950年合作工作总结”中,介绍了全市合作社的发展情况。据这份材料介绍,1950年底,全市有7个合作社,即工人消费合作社、郊区农民供销合作社、教职员工消费合作社、妇女供销社、浮梁军区供应合作社、陶瓷针匙生产合作社、陶瓷包装合作社。这7个合作社除陶瓷业的合作社是生产性质的以外,其余5个都是带有福利性质的消费合作社。国家对合作社的支持,主要是面向消费类合作社,如提供低息贷款和大量生活物资,而对陶瓷针匙生产合作社则实行抵押借款。如何指导陶瓷集体企业尚未作过认真的研究,而是让其自生自灭。这一阶段陶瓷合作社的建立虽然不十分成功,但这是建立陶瓷集体经济的最初尝试,对以后陶瓷合作社的发展起有重要借鉴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阶段还有少数合作社能幸存下来,尤其是陶瓷针匙生产合作社,不仅存在下来而且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该合作社是景德镇最早的陶瓷集体企业之一,在吸取社员时,做到宁少勿滥,而且必须先缴股金再入社,股金尽可能以现金支付。刚成立时只有17人。其组织形式与管理方法基本与前两个合作社相似,不同的是直接生产针匙等陶瓷产品,而不是买白瓷加工。19505月投产,6月份就初见成效(见表十)

       
陶瓷针匙生产合作社19506月的统计表表明,当月的产量已达377117筒,当月销出33395筒,产品质量也较好,折青率高达8988%。到1950年年底,陶瓷针匙生产合作社发展到19人,股金2736元,人均股金144元,全年生产针匙59560筒,营业总额618884元,按当时的平均销售利润计算,可盈利1000元左右,为巩固集体经济、扩大生产打下了基础。根据生产状况,1952年年初,又吸收了17名社员入社,社员总数发展到36人。该社的经营成功,为合作社的扩大积累了经验,也为广大个体手工业走合作化道路树立了信心。

品名 种类 色别 单位 上月结存 本月产量 售出 结存
加大 白胎 104 1190 1159 135
加大 白胎 52 91 / 143
加大 白胎 31 72 20.5 82.5
加二 白胎 1 852 744 109
加二 白胎 12 123.7 120 15.9
加二 白胎 9 44 10 41
二号 白胎 / 1348 1286 92
二号 白胎 9 66 / 75
二号 白胎 4 45 / 49

2.合作社经济建立的第二个阶段
    1951
3月以后,到1952年底,景德镇市瓷业合作社有了发展。1952年全市有生产合作社9个,其中陶瓷加工合作社有3个,陶瓷生产合作社5个,另外一个是纺织生产合作社,共有社员567人,股金5036元,占整个陶瓷经济比重的257%。陶瓷合作社经济终建立起来了并从此不断得到发展。
 
  这一时期,陶瓷合作社所以能顺利建立。从内在因素来讲,这些工业合作社已改进了经营。从外在原因分析是由于:
    (1)
政府重视并加强了合作社的领导。19513月,市政府成立了合作科,4月份成立了合作社筹委会,开始整社与建社工作。合作社由过去的自发组织发展到由政府出面来建立,整个陶瓷合作社的 组建开始纳入政府的工作计划,因而发展迅速。
   (2)
陶瓷合作社得到国营企业的支持和扶助。这一时期,随着对陶瓷合作社认识的加深,国营瓷业公司把扶助合作社作为自己的一项责无旁贷的义务,提出要对合作社进行“主动的在业务上和技术改进上进行联系和帮助,使其成为经济战线上有力的助手”,因而采取了种种扶助措施:瓷器收购上尽量争取以合作社为对象,建立特约与订购关系;在手续上多予方便,减少瓷业合作社产品积压;在原料供应方面做到优先;在销售方面组织联营联销,举办短期赊销和优待。
   
以上两点有力地促进了恢复时期陶瓷合作社集体经济的建立和发展。 
二、陶瓷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与经营管理

   
从《陶瓷生产合作社章程》来考察,恢复时期瓷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的基本内容如下:
    1.建社的目的和社员入社的条件
   
建社的目的是提高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社会财富,保证劳动所得利润,促进工人福利,减除中间剥削。社员入社的条件是;(1)必须有陶瓷生产加工的技能并愿意遵守合作社章程;(2)要由区级政府及总工会或本社社员2人以上介绍并经社员会议讨论同意;(3)要缴纳入社基金。入社基金各社有不同的标准,陶瓷生产合作社规定每人为1000元。
    2
.手工业社的组织机构
   
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会议,举凡合作生产办法、业务方针、一切进出帐目审核、所有有关全社利益的问题均须由社员会议裁决议定。最高业务负责人为经理、副经理。经理、副经理在社员中经推选产生,对外为合作社代表,对内则负责贯彻社员会议决议,推动合作社一切业务的开展。
   
合作社的组织机构是经理、副经理之下设若干股,股下面设若干组。以陶瓷生产合作社为例,其组织机构是:经理、副经理之下设有:
    (1)
经济股——内设会计1人,事务1人,出纳1人。会计的职责是负责一切业务帐目,按月清结向社员会议报告,以便审核;事务的职责是负责全社各项采购、配置贮备、保管等事项;出纳的职责是负责全社金融之出入存贷及有关出纳事务。
    (2)
营业股——内设外交3人,业务员3人。外交的职责是负责向各商客、公司、行帮进行接洽承揽等及其有关外交事项;业务员的职责是负责门市方面批定需购诸凡有关门市事务。
    (3)
设计股——由社员中推选有高超艺术才能者若干人充任,负责制造彩饰方面的设计工作。
    (4)
化学股——由社员中推选有这方面造诣的人从事制造彩饰诸方面化学问题的研究。
    (5)
生产股——负责陶瓷生产创造工作。生产股下面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又分为若干组,计有美术人物组、美术山水组、美术花鸟鱼藻组、美术图案组、书写组、美术绘像组、印版粉彩组、洋彩组、刷花组、设色组、彩饰立体人物组、粉定雕塑组、烧炉组、装璜组。
    3
.经营管理的方式办法
    (1)召开各种会议协调全社事务,安排生产经营和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陶瓷生产合作社规定每月召开一次社员会议,每个星期各股召开一次会议,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各股联席会议。
    (2)
严格帐目管理,陶瓷生产合作社要求各组每半个月要将各种收付情形开列清单交由经济股会计汇集,再于每月届满时将各股帐目清算总结交由社员会议审核。
    (3)
规定生产的具体方法,根据合作社的经济状况、队伍素质、原材料供应的具体情况对生产方法作出详细的安排。不能随便超越范围。
    (4)
设专人负责产品销售,有必要时在外埠设立分销处以推广销售。    

  4.分配形式   
       
分为工酬和红利两种,陶瓷生产合作社的工酬按景德镇市一般标准当时付给,红利年终发给。对于一些复杂劳动的工价则另立协议,合作社各股组负责人的待遇由经理根据每个人工作任务的大小综合本社的经济能力拟定交由社员会议裁决,分配总的来说是以利益平均占有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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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由编者之一徐友华先生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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