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陶瓷行业经济管理体制

 的变化和企业管理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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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景德镇陶瓷经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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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经济管理体制的变化
    1958
年至1960年三年“大跃进”时期,我国进行了第一次国民经济管理体 制改革尝试,改革的中心环节是扩大地方的权限。景德镇陶瓷工业在行业管理体制方面也产生了一些变化。
    ()计划管理体制的变化
    1956
年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前,是我国计划管理体制的初创时期。这一时期,景德镇陶瓷行业 在指导思想上较好始地贯彻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由于当时整个陶瓷行业还存在着国营经济、集体经济、公私合营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等五种经济成份,且国营经济所占比例还很小,同时由于社会供需状况尚不紧张,所以,在计划管理上,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形式。国家直接计划的范围不大,只限于少数国营陶瓷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对于占陶瓷工业产值大部分的其他四种经济成份,主要是通过经济政策和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实行间接的计划管理。1956年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将原来管理国营企业的一套做法不加区别地扩大到其他方面,对陶瓷行业直接计划的范围越来越宽,整个景德镇陶瓷行业的基本建设、生产计划、物资分配等,都实行高度集中的部门管理原则,自上而下地编制计划。制订计划的权限主要集中在各级行政机关,企业的生产计划等不是在合同的基础上制订,而是依靠上级行政部门下达,且计划又下达得很晚,常常变动,所谓“一年计划,计划一年”,三年“大跃进”时 期,每年的生产计划都要变动数次,最晚的要到九月间才最后确定,缺乏应有的科学性和严肃性。19589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改进计划管理体制的规定》中,提出实行“以地区综合平衡为基础,专业部门和地区相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规定地方 可以对本地区的工农业生产指标进行调整,可以对建设规模、建设项目和投资统筹安排,可以对物资进行调剂使用,可以对自有资金自行支配,计划管理体制由“条条”为主,变为“块块”为主。事实上,这一改变,很难行得通,计划多变,省、市、部门层层加码,严重影响了景德镇陶瓷生产的正常发展。从三年“大跃进”中各年度计划的多变可以得到明显的反映。
    (
)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
   
解放初期,由于五种经济成份并存和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大量失业人员,景德镇采取了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和多种办法的劳动就业制度,以适应公、私经济发展的需要,解决就业问题。对一时不能就业的城镇居民,采取了组织生产自 救、以工代赈、回乡生产、自行就业等办法。随着国民经济计划管理制度的建立,逐步扩大了统一分配劳动力的范围。到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自行就业和自谋职业基本上被统一安排、统一分配所取代。 
   
在各陶瓷企业的劳动管理制度上,逐步向能进不能出发展。解放初期,企业的劳动管理权比较大,公私企业可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增加或减少职工,企业还有权辞退不合格的职工。1956年陶瓷全行业公私合营时,对原私营企业职工采取了包下来安排工作的方针。1957年又规定:“各单位对于多余的正式职工和学员、学徒,应积极设法安置,如果没有作好安置工作,不得裁减”。这就在实际 上禁止企业辞退多余的职工,形成了能进不能出的制度。同时,在用工形式上,强调多用固定工,少用临时工,使用工形式逐步单一化,形成了“铁饭碗”的劳动制度。   
   
针对单一的固定工形式和能进不能出的弊端,从1957年底到1958年初,开始进行劳动用工和劳动管理制度的改革试点。19592月,景德镇陶瓷行业开始普遍贯彻新的劳动制度。新的劳动制度规定,对原有的工人和干部继续实行固定工制度;对新招收的工人,实行合同工制度;从农村招收的,实行亦工亦农制度,即农闲时进厂生产签订合同当工人,合同期满仍回乡生产当农民的办法。
   
新的劳动管理和劳动用工制度,克服了当时劳动制度中的一些弊端,开辟了多种就业的渠道和多种用工形式。但是,不久就被停止执行。
    (
)实行企业留成制度和流动资金的全额信贷制

    国家对陶瓷企业的财务管理体制,随着国家财政体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化,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1950
年前的建国初期,面临着国民党反动派遗留下来的国民经济支离破碎、通货膨胀、物价飞 涨的烂摊子,为了平衡财政收支,稳定物价,恢复陶瓷工业生产,安定人民生活,国家对景德镇陶瓷工业企业实行的是一种统收统支形式的管理体制,对私营陶瓷企业主要依靠工商税收,对国营企业则企业收入全部解缴中央金库。1951年以后,国家财政情况逐年好转,考虑到财政体制实行高度集中管理,地方财政和企业的机动性太小,不能因地制宜和灵活地运用资金,国家改革了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划分收支、分级管理、侧重集中”的财政体制。根据这一原则,为了正确处理国家同企业的关系,发挥企业生产的积极性,从1952年开始,景德镇陶瓷行业建立了国营企业奖励基金和超计划利润分成的制度。其内容是:凡是完成国家下达的生产、销售、财务等计划的国营企业,都可按规定从计划利润中提取25%到5%、从超计划利润中提取12%到20%的奖励基金,奖励基金总额不超过企业全年基本工资总额的15%。奖励基金主要用于职工奖励和集体福利,补充计划内基本建设和因超产而引起的流动资金的不足,以及国家专案批准的基建项目。国营陶瓷企业的固定资产更新和四项费用(技术措 施费、新产品试制费、劳动保护费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费)由财政拨款,流动资金按标准核定由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由于当时景德镇国营陶瓷企业不多,所以这些规定和措施实际上没有得到很好贯彻。
    1958
年,我国进入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当时,社会主义改造已基本完成,国民经济建设有了很大发展。为了加强对国营企业的生产领导和经营管理,中共中央决定对财政体制进行改革,主要内容是: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把过去的“以支定收,一年一变”改为“以收定支,五年不变”。在财政收入上,实行分类分成的办法。19585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实行企业利润留成的几项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景德镇陶瓷行业开始实行企业利润留成制和流动资金的全额信贷制。企业利润留成比例按“一五”时期实际拨付的“四项费用”(技术措施费、试制费、劳保费、零星购置费)加上企业奖励基金和40%的超计划利润,以此来确定企业留成的比例。留成比例确定以后,基本上五年不变。同时,国家不再拨付四项费用和奖励基金,规定企业留成,要把大部分用于生产方面,小部分用于福利和奖励方面。流动资金的全额信贷从1959年正式开始施行,一直到1961年为止(流动资金的全额信贷,即将企业流动资金归银行管理的制度)。与此同时,还开始试行小型技术措施贷款,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留归企业使用等,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企业使用生产资金的责任心。
    (
)实行基本建设投资包干制
    1958
年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改进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的几项规定》,规定了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和国家预算核定的基本建设投资,在保证不降低生产能力、不推迟交工日期、不突破投资总额和不增加非生产性建设比重的条件下,把基本建设投资交由建设部门和单位统一掌握,自行安排,包干使用,实行投资包干,工程竣工资金如有节余,仍留给建设部门和单位另行安排使用。同时 ,为了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还实行了“两用并一闸”的管理体制,即:建设银行既管拨款,又管预算,具有财政和银行的双重职能,把基本建设资金从确定预算、拨款直到工程决算,从头到尾管起来。景德镇陶瓷行业的基本建设投资包干首先在市高级美术瓷厂和煤窑建设工程中试行:试行结果,不但节约了投资,扩大了建设规模,而且加快了建设速度。1959年,国家确定给景德镇市陶瓷工业的基本建设投资(包括技术改造费)1800万元,比1958年完成投资额约增长23倍左右。为了按时按量保质地完成当年基建任务,景德镇陶瓷行业开始普遍推行基本建设投资包干。景德镇市陶瓷工业局是一级包干单位,根据生产需要,由局将基建投资分包给各单位。各建设单位包干三个指标:一、包干生产能力;二、包交工日期;三、包投资总额。各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投资总额与设计部门研究投资项目的初步分配控制数(扣除不需设计的其他项目)作为设计超过控 制数。在包干工程的节约金额分金方面,一般是“二八”或“即建设单位分八成或七成,施工单位分二成或三成,具体比例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二、企业管理特点
    
三年“大跃进”时期,景德镇陶瓷工业企业管理的主要特点是:一.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二.强调政治挂帅;三.大搞群众运动;四.两参一改三结合。
    (
)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1958
年以前,景德镇陶瓷行业在企业的内部管理方面,全面学习了苏联的企业管理方法,实行了“一长制”和技术人员的责任制,建立了以厂长为首的生产指挥系统和一系列比较科学的制度。“大跃进”运动开始后,国家改变了对国营企业的管理办法,于19593月重又强调“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实际上把过去的厂长一长制搞成党委书记一长制,造成了企业生产指挥的紊乱状况。景德镇各陶瓷工业企业也普遍实行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当时,虽然对加强党委集体领导,防止个人专断起了一定的作用,但企业内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劫,无不由党委讨论决定,党委过多地包揽行政事务,以党代政, 凡事都强调“书记挂帅”,有的企业出现了“书记一长制”,而没有在企业生产行政管理方面注意发挥厂长的作用,使厂长负责制成了一句空话。   
    (
)强调政治挂帅  
    1958
年“大跃进”运动开始以后,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政治空气也越来越浓厚。“政治统帅一切”,政治压倒一切,不适当地以搞政治运动的方式来进行经济建设和其他一切工作。在全国大的政治气候影响下,景 德镇陶瓷行业也不例外地把“政治挂帅”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认为“政治挂帅”是“实现跃进计划,也是搞好技术革命的重要保证”。因此,各陶瓷企业均片面地“从提高群众的政治思想觉悟人手,组织生产大跃进”(6)。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强调“政治挂帅”,带来了不少严重后果。比如,对一些人民内部矛盾任意上纲上线,动不动就用大帽子压人;“谁没有完成(生产)任务,谁就是右倾”,有的则公开说“抓思想…要善于抓矛盾,树立对立面”(7)。这就严重挫伤了一部分群众的积极性。
    (
)大搞群众运动   
   
1958年“大跃进”运动以后,到1961年调整时期,景德镇陶瓷工业在发展生产、提高生产力水平过程中,提出以大搞群众运动贯彻始终,先后开展过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以瓷代钢”运动、高产优质低耗为中心的增产节约运动、新产品创作运动、“学红星、赶红星”运动、原燃料抢产抢运运动、百面红旗循环竞赛运动、群众经济核算运动等。广泛发动群众,大搞群众运动,主观上是为了适应当时全国范围内蓬勃开展的“大跃进”的形势要求组织广大干部和职工为完成“大跃进”的高指标生产任务而拼命苦干,因此,不免产生形式主义的、一哄而上的现象。但在客观上,这些群众性运动的开展,确实对景德镇陶瓷工业的发展,特别是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例如1958年大跃进中,由于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影响,陶瓷工业原燃料供应十分紧张,几乎“断粮”。景德镇陶 瓷工业局抽调了1万多名工人,大搞群众运动,历时两个多月,上山下乡砍运窑柴,从而顺利度过了难关。在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中,景德镇陶瓷工人坚持土洋结合,以土为主,大胆设想,大胆试验,创造了瓷质 辘轳车、木质压管机、封闭式粉碎机等许多工具设备,克服了“大跃进”中工具设备严重不足的困难。特别是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广大职工群众充分发挥了他们的聪明才智,从原料开采、瓷坯成型、成坯烧炼、彩绘加工到瓷器包装等陶瓷生产的各个环节,都有革新、发明、创造,促使景德镇陶瓷工业较快地摆脱了手工操作的落后状况,开始实行半机械化和机械化的生产。   
    (
)两参一改三结合
   
       1960
322日,毛泽东同志对鞍山市委关于鞍钢开展技术革新和 技术革命的报告作了重要指示这就是有名的《鞍钢宪法》,总结了鞍钢的经验,强调了工人是企业的主人,企业要实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技术人员、工人、干部“三结合”的原则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此后,“两参一改三结合”成为办企业的宗旨。景德镇陶瓷行业从1959年开始推广鞍山钢铁公司企业管理和改革的经验,继而在各陶瓷企业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在实行中,组织企 业干部定期下车间参加劳动,或选择一个车间、班组搞“试验田”,每年集中几个月时间下到“试验田”里工作。工人参加车间管理,普遍建立了两长(生产组长、工会组长)十员制(技术员、统计员、财务员、检验员、考勤员、材料 员、工具员、安全员、生活员、宣传员)。许多企业还把重点放在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和建立健全新的规章制度上。19595月,景德镇陶瓷工业局根据各企业情况,统一制订了一些新的规章制度,如《陶瓷工业劳动工资、安全保护暂行管理办法》、《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工厂器具管理办法》、《产成品管理办法》、《材料管理办法》、《陶瓷工业统一成本计算 规程》等,这些对稳定生产秩序,促进生产发展都起了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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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由编者之一徐友华先生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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