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资制度
1958年初,为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样品标准,全面提高技术水平,提高瓷器质量,改善企业管理,针对生产和工资制度中的问题,景德镇陶瓷行业废除了直接无限额的计件工资制,实行计件质量奖励工资制。
(一)瓷业计件质量奖励工资制的主要内容
1.产量定额:规定每个工作日园器做坯,脱胎34板,以坯定匣38板,常白釉35板,青釉38板,白胎二白釉40板,料边二白釉42板,四大器40板,四小器38板,灰可器49板,酒令中40板;琢器粉定每双草鞋四付坯,注浆每人(30件壶)22把;粉定大件、粗料大件、花瓶、雕相、针匙、彩绘等以计件工作定额计算。
2.质量标淮:厂青、折青质量定额如下:
|
类
别
|
厂青 |
折青 |
类
别
|
厂青 |
折青
|
|
脱胎献火
脱胎小器
玲咙青花脱胎小器
常白釉
白胎二白釉
灰可器
粉定双造
双造注浆
建筑瓷
颜色釉
槎窑(窑青)
|
80
83
87
86
87
96
90
91
87
99
|
80
85
89
90
90
93
91
92
90
91
87 |
四大器
二白釉脚
酒令中
单造注浆
脱胎大器
雕相大件
粉定大件
古器粗大件
针匙
柴窑窑青
|
91
92
96
93
79
88
89
94
97
|
92
91
96
94
84
89
90
94
96
82
|
3.工资支付:全面达到质量定额和规格标准者,经批准,不论产量超额多少,各工种一律按计件单价100%支付工资;厂折青
未达到定额,不论规格是否符合标准,一律以厂青欠额点数(百比率)扣发工资。
4.奖励标准:折青达到或超过定额,规格符合标准,按照厂青超额点数计算奖金。奖金率:超额l一2点,奖金率3%;2—3点,奖金率4%;3—4点,奖金率5%;4—5点,奖金率6%;不满1点不奖。奖金的计算一律以实际工资为基础,全面超过质量定额者,按照实际工资的比例发给奖金,即实际工资×奖金率=奖金额。未达定额者同样以欠额点数扣发工资。
一直到1958年“大跃进”运动全面开始以前,尽管经过多次变革调整,景德镇瓷业工人的计件工资制的形式基本未变。
1958年8月,景德镇陶瓷工业在进行“陶瓷大跃进”的同时,对陶瓷工人的工资制度也进行了彻底“改革”,废除了以往行之有效的计件工资制,实行计时工资制度。
(二)景德镇陶瓷行业废除计件工资制度的原因
1.政治形势的压力和“大跃进”运动的需要。“大跃进”运动开始后,全国各地都在开始由计件工资改为计时工资制度;同时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大办食堂等,使供给制思想和“共产风”迅速蔓延,在这种“左”的思想指导下,各地借批判资产阶级法权,取消了计件工资制度;其次是计件工资制度和“大跃进”的矛盾十分突出。“在这一天等于二十年的时代里,
群众干劲冲天,生产效率一跃再跃,工作定额已远远落在生产后面,不仅不能起到继续鼓励生产的作用,相反的成了大跃进的绊脚石”(18)。这说明在当时的政治形势下,计件工资制不能适应高指标的生产“大跃进”。“为了适应大跃进新形势的需要,促使生产更大跃进,根据广大职工群众的要求…从11月16日起全面试点贯彻了《瓷业计时工资制方案》”(19)。
2.计件工资制与技术革命的矛盾,影响了工人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有的工人搞革新就顾虑革新成功后会修改劳动定额。
3.实行计件工资制度,难免助长有些工人挑肥拣瘦粗制滥造。一些工人还有“三不干”思想——工资低的活不于,苦差活不干,劳动条件差的
活不干。
4.计件单价复杂,算帐麻烦,造成人力物力的消费。
5.工人收入不正常,时高时低,工人生活不能正常安排。
基于上述原因,特别是第一种原因,景德镇决定将瓷业工人的计件工资制改行为计时工资制。
(三)推行计时工资制的措施
景德镇陶瓷工业废除计件工资制、推行计时工资制。首先是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组织瓷业工人对废除计件工资、实行计时工资制的利弊进行讨论。其次是进行试点。1958年7月,以为第三瓷厂全体职工的名义向全市瓷业工人发出倡议《废弃计件工资,实行计时工资》,10月13日,市人民委员会抽调有关单位干部14人组成工资改革试点工作组到第三瓷厂进行工资改革试点工作。11月21日起该厂全面实行计时工资制,根据1441名参加评级的工人计算,平均工资为49.08元,比1956年等级工资47.41元增长3.5%,比1957年平均工资51.60元降低4.88%,加上奖励工资基本保持1957年平均工资水平。根据试点和全面推行工作来看,1958年推行计时工资制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具体的工作措施:
1.确定工资水平。工资水平以1956年工资改革规定的标准工资为基础(彩绘以1957年调整后的工资标准),以适当地保持1957年的总平均工资水平。
2.统一工资标准。贯彻“既要克服平均主义,又要反对高低悬殊”的精神,统一了工资标准,增加了等级,缩小了级差,将原来16%的级差改为8%,实行一等二级制共8等16级的工资。
3.建立奖惩制度,取消各种津贴。
4.取消统一的定额。制订作业计划,根据生产任务,参考过去的定额和现行工时,结合实际完成的产品质量和工人技术水平,以及自然气候、厂房设备等具体情况,制订作业计划,作为工人生产指标。
5.评定技术等级。首先做好技术摸底工作,搞好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件的修改审订;在此基础上,根据技术标准和劳动态度,在瓷业工人中全面评定技术等级。为避免增资过猛和贯彻逐步合理精神,适当控制升级面,同时规定不得越级提升。
1958年12月31日,景德镇各瓷厂职工工资全部由计件工资制改为计时工资制。
(四)推行计时工资制的利弊
计时工资制在景德镇陶瓷行业全面推行,总的来说,是弊大于利。好的一面在于实行计时工资制后,减少了工种之间的矛盾,扭转了某些工人为拿计件工资而抢工图快、重产轻质、挑肥拣瘦的情况,纠正了计件工资中高低悬殊和某些轻重倒置现象;使工人收入月月基本平衡,便于工资基金的计划管理;大大简化工资计算手续,减少为计件工资服务的报表,减少直接为计件工资服务的管理人员等等。
但是,由于过高地估计了人的精神作用,具体制度上废弃的多,新立的少,没有全面制订工作定额等,在实际贯彻过程中,计时工资制暴露出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弊端。工人的劳动生产率明显下降,出勤不出力的现象十分严重,这点在1959年4月对计时工资制推行工作情况的调查中得到证实:
1.出勤率有所下降,劳动纪律松弛,病事假增多。由于计时工资制方案规定职工请事假在半天以内者不扣除工资,因此有部分职工经常请半天假,有的今天请半天,明天又请半天,如美术瓷厂…一月份出勤率比1958年12月份降低2.2%。
2.工作不主动,消极怠工。有的工人说:公事公办,靠钟吃饭。…职工群众对计时工资制从表面看不出表示反对,但对关心企业、关心生产差。计件工资时,工人有“五争”(争事做、争工具、争位子、争养活苦差、争窑位),实行计时工资后;象这些情况就少见少闻了。
3.混时间、磨洋工,以及雇佣观念均普遍存在。如有的工人三天促釉70板,只等于日产量的70%。
4.在目前原燃料供应较紧张的时候,窝工怠工现象较严重。一般在位子比不在位子的好些。有的工人情愿搞备战劳动,搞临时运输,不愿在位子上,有的工人挑煤上午一担下午一担,有的挑在半路上排队买东西吃,一排就是大半天…有的到烟园口(市内地名)挑煤,一天四担,折算挑力三四毛钱一担…”(20)
针对计时工资制推行后瓷业生产和工资中存在的问题,景德镇决定改进计时工资制。1959年4月中旬,市劳动局和市陶瓷局、市总工会抽调干部成立了改进瓷业工资工作组,以红星瓷厂为试点进行瓷业计时工资制度的改进。同年6月12日,中共景德镇市委批转了市劳动局《改进瓷业计时工资制,实行瓷业计时定额奖励工资制试行办法》;这一制度的根本在于建立定额,超额得奖,差额扣发工资。其基本原则是:
1.定额水平:手工成型;彩绘、柴窑、
槎窑等以1957年工作定额为基础,适当参考1958年大跃进以后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因素。机械半机械生产以及煤窑烧炼等,按照不同的工具设备和操作方法,分别制定各种不同的定额。
2.质量指标:坯厂以厂青为基础,折青为条件,厂青折青互相结合而确定;窑厂仍以窑青,彩绘以规格样品标准为依据。
3.进一步贯彻按劳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建立计时定额,超额得奖、差额
扣发产量质量综合奖励工资制度,比例分别为60%、70%、80%。具体规定是:(1)质量达到指标,产量完成定额,按本人等级工资100%发给;(2)质量达到指标,产量超过定额,按产量超额数发给超额部分的60%;(3)质量超过指标1—3点,产量超过定额、按产量超额数发给超额部分工资70%。
4.质量超过指标3点以上,产量超定额,按产量超额数发给超额部分工资的80%。
5.质量未达到指标,产量差额,按差额数扣发差额部分工资80%。
6.质量达到指标,产量差额,按差额数扣发差额部分工资70%。
7.质量超过指标,产量差额,按差额数扣发差额部分工资60%。
8.产量达到或超过定额在3点以内按等级工资发给;质量差额在3点以外,凡差1点按质量差额扣发2%等级工资,以此类推。
改进后的瓷业计时定额奖励工资制多少纠正了计时工资制的一些弊端,克服了“计时磨洋工,计件打冲锋”的现象。但是,它无法根本改变由于计时工资制度本身所难以克服的“大锅饭”和平均主义的状况,工人的生产积极性难以充分发挥。计时工资制的推行不仅没有促进景德镇陶瓷生产“跃进”上去,相反起了一定的消极作用。
二、职工生活
1958年至1960年,景德镇市场上商品供应的数量减少,凭票证定量供应的商品近20种,物价大幅度上涨。1960年景德镇市每斤猪肉牌价0.65元,凭票供应每月一人只1斤,食油凭票供应每月一人最少时低至一两,因而每斤猪肉市价高达5—8元,鸡蛋每
只高达0.5元。其次,由于废除计件工资制,推行计时工资制,使得景德镇陶瓷工人的工资收入逐年减少。1957年与1959年相比,瓷业生产工人人平月工资:1957年为47.18元,1959年为44.14元;学徒人平月工资1957年为19.15元,1959年为17.99元。景德镇陶瓷企业全部职工人平月工资,1957年为45.88元,1959年为42.64元。(见表九)。
表九
景德镇各瓷厂1957年和1959年人平月工资对照表
|
企业名称
|
1957年
|
1959年 |
|
职工数
|
工资总额
(元)
|
人乎工资
(元)
|
职工数
|
工资总额
(元)
|
人平工资
(元)
|
|
红星瓷厂 |
2826 |
136265 |
48.22 |
3356 |
161045 |
47.99 |
|
东风瓷厂 |
3619 |
156840 |
43.34 |
4013 |
176855 |
44,07 |
|
宇宙瓷厂 |
1802 |
89963 |
49.92 |
1867 |
85308 |
45.56 |
|
新平瓷厂 |
2406 |
111567 |
46.37 |
2880 |
116145 |
40.30 |
|
企业名称 |
1957年
|
1959年
|
|
职工数
|
工资总额
(元)
|
人乎工资
(元)
|
职工数
|
工资总额
(元)
|
人平工资
(元)
|
|
红旗瓷厂
|
4409 |
206862 |
46.92
|
3393 |
219488 |
40.70
|
|
建筑瓷厂
|
3094 |
132575 |
42.83
|
4314 |
187657 |
43.05
|
|
景德镇
瓷土矿 |
311 |
11646 |
37.63
|
651 |
23251 |
38.05 |
|
瓷用化工厂
|
209 |
11732 |
55.99 |
630 |
23059 |
42.00
|
|
建国瓷厂
|
3008 |
126344 |
42.00
|
3538 |
140348 |
39.68
|
|
艺术瓷厂 |
1994 |
96072 |
48.18
|
3337
|
140732 |
42.17
|
再从各陶瓷企业的工资收入情况来看,除了东风瓷厂、建筑瓷厂和市瓷土厂的人平月工资1959年比1957年略有上升外,其余各厂都比1957年减少,下降幅度最大的是瓷用化工厂,下降了33.3%。
由于物价逐年上涨,工资收入逐年下降,1958年至1960年三年“大跃进”期间,景德镇瓷业工人的生活水平也逐年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