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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陶瓷企业的改革,是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摸索前进、步步深入的。到1993年止,改革主要涉及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利改税及新税制、企业领导制度、推行承包经营等经济责任制、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劳动用工制度,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同时在强化内部管理的现代化手段等方面也迈开了可喜的步伐。
一、扩大企业自主权
企业权力过小,缺乏活力,经营管理不善,不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是我国经济体制中长期存在的一个弊病。为了改善这种状况,在部分工业企业中进行扩大自主权试点的基础上,国务院于1984年5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这一文件的发布,表明国家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首先在微观经济管理方面发生了较大变化。文件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产品销售、产品价格、物资选购、资金使用、资产处理、机构设置、劳动人事管理、工资奖金以及联合经营等十个方面,都规定了扩大自主权的范围。为了贯彻国务院扩权规定精神,主要承担行政工作职能的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结合陶瓷工业企业特点,于1984年5月18日制订并下发了《关于陶瓷系统当前经济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6),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主要目标,提出从八个方面扩大公司系统内各企业的权限:
1.扩大企业人事权
(1)扩大企业干部管理权限。主要内容,第一是陶瓷系统所属企业的领导干部除正职按上级规定的权限任免外,企业行政副职奖
金。
(3)厂长每年可以对有特殊贡献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优秀生产工作者,按职工总数3%比例,给以晋升工资级别的奖励,这部分工资开支计入成本。
4.减收管理费,允许企业提取新产品开发基金,并在试销期间自定销价
(1)从1984年6月份起,公司对工业企业(供销企业除外)提取的管理费,由原占销售额的1.2%减少为0.7%。
(2)小型国营企业提取的基本折旧基金从1984年起全部留归企业使用;企业提取的窑炉复置金,自行掌握,专款专用。
(3)允许企业在产品销售收入中提取1%作为新产品开发基金,列成本开支,其中40%上交公司掌握使用,60%留给企业,专款专用。新产品试销期间,企业可以自行确定价格,并报请免征工商税和所得税一年。正式投产后,在第一年新增销售额中,提取1%资金,奖励设计、试制和推销新产品的有功人员。
5.扩大企业自销产品权
企业在保证完成出口公司和内销公司订货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销产品。其中库存一年以上的积压产品,价格可以上下浮动,浮动幅度在10%以内企业可自行决定,超过10%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6.放宽对集体企业的政策
(1)公司所属新办集体企业和厂属大小集体企业,实行“交足国家的,留足自己的,剩下都是职工的”分配办法,可自行决定内部工资和奖金形式,与经济效益挂钩,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2)在税收政策上,按市委、市政府规定执行,老集体企业比上年新增利润部分,所得税减或免征。新办集体企业,可要求再给予一次性的减免。减免的税收,不列入分配,主要用于发展生产或归还借贷资金。
(3)集体企业可吸收职工个人投资入股,按股分红,并由主管部门提供保证,投资者获得不低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收益。
7.扩大企业对外洽谈业务权,对企业引进外资和技术给予优惠待遇
(1)企业在遵守国家涉外规定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批准,可直接开展对外技术交流、技术考察、贸易洽谈等活动。对于促成国内外引进技术和投资有贡献的人员,在政治上予以鼓励、记功,在经济上给予奖酬。
(2)允许企业在技改项目获得经济效益后,用新增税利偿还借贷资金或分红。
(3)省市内外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为促进各厂技术进步,选择单位或科研项目进行承包,可以从新增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报酬。
8.允许企业以优惠政策留住企业内和引进企业外人才
(1)对科技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科技成果的,企业可以从当年和第二年所获直接收益或转让科技成果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予以奖励,成绩卓著者,可破格晋升技术职称和工资级别。
(2)对特艺人员传授技艺,给予精神和特别奖励,付给一定律贴。学艺人员可以从老艺人的子女中或待业青年中挑选,并从招工指标中优先解决编制问题。
(3)企业可以根据生产需要,继续留用退休的技术和特种工艺人员,留用期间可以在原退休工资的基础上增加一至三级工资,贡献大的可增加到四级,奖励方面,享受与在职工人同等待遇。
(4)调进外地有真才实学人才,在住房和家属落户、子女工作安排等待遇方面从优照顾。企业可以聘请国内外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专家担任顾问,并给予一定报酬。
由于受旧体制运行惯性的影响,也由于经验不足,上述扩权内容在当时并没有全部落实。不过,有些扩权规定在当时就起了很大的作用。如《意见》下发时,正值陶瓷行业面临国家外汇政策发生变化,实行“三压一降”(即压收购、压库存、压出口,降低换汇成本),使得1984年初出口公司与工业企业衔接的外贸计划,下降到只占工业企业全年出口和生产能力的50%左右(17)。有些生产出口瓷为主的工业企业,只拿到不足两个月的生产计划量。在这种情况下,自主权的扩大犹如雪中送炭,使企业一反过去等计划安排生产的常态,积极利用国家给予的自找计划、自销产品的权力,采取“外贸不足内销补”的应变措施,广泛接触内销市场,调整经营方向,克服暂时困难。具体做了四项在当时很有特色的工作:(1)扩大了自销比重;(2)开发了新产品;(3)调整了品种结构;(4)提高了产品质量。其结果,在销售方面,1984年产品自销量大幅度上升,达l.38亿件,自销比重由1982年32.7%,上升到1984年的76.9%。1985自销量比1984年又增长7.7%。在新产品开发方面,仅1984年一年开发的新产品就有36项,其中接受订货投入批量生产的28项。调整品种结构方面,扩大了难以生产的配套餐具比重,产量由过去全年不足一万套增加到1984年的20万套,消费者喜爱的青花、玲珑等传统产品比重也迅速提高,1984年比上年分别提高25%和30%。产品质量方面,通过质量月、全面质量管理等活动的开展,1984年取得丰硕成果,这一年“长青牌青花梧桐餐、茶具”、“玩玉牌青花玲班餐、茶具”和“高岭牌45头西餐具”分别荣获国家金质奖和银质奖,还有五项产品获省优质产品奖。尤其令人振奋的是,人民瓷厂的“长青牌青花梧桐西餐具,”先后在莱比锡、布尔诺、波兹南三个国际博览会上连获三枚国际金奖。另外,这一年通过抓自销,许多厂与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城市,以及与内地广大销区建立了广泛联系,并通过在北京等地举办展览,展出了不少新产品,大大扩大了景瓷影响。
1985年和1986年,国务院先后颁发了《关于增强大中型国营企业活力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为贯彻这两个文件精神,景德镇陶瓷行业的扩权改革得到深化,特别是1992年7月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颁行,为企业权限的扩大和落实奠定了更明确的法规基础。此后,陶瓷企业生产经营应有的权限大部分得到落实,有的生产工厂甚至有了产品直接出口的权限。
二、实行利改税及新税制
1.利改税第一步改革
陶瓷行业利改税的改革,是按全国统一步伐实施的。在利改税以前,企业与国家的分配关系,是企业盈利全部上缴,亏损由国家补贴;企业所需的更新改造、扩大再生产基建等资金由国家统一下拨。这是一种统收统文体制。利改税,是将统收统支旧体制,改为企业完全独立核算,国家征税,自负盈亏的体制。景德镇陶瓷行业过去长期实行的税收办法,是根据国家规定按产品销售收入计征12%的工商税,税后盈利上缴。为配合国家利改税第一步改革,市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改革部署,1984年10月前,对工交财贸企业推行了利润承包制,实行税后利润承包。有递增利润包干、定额利润包干、减亏包干和各种专项包干等。对陶瓷预算内企业,主要是实行税后上缴利润递增包干,超收留用、短收补足办法,从而使企业与国家分配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其分配关系比例1983年国家得79%,企业得21%,1984年国家得71%,企业得29%。
2.利改税第二步改革
1984年10月,国家根据利改税第一步取得的效果,开始了利改税第二步改革。其主要目标,是要将第一步改革的税利并存,逐步过渡到完全的以税代利。改革的主要内容有6点:(1)把工商税按性质划分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盐税等四种税;同时把产品税的税目划细,适当调整税率。(2)开征资源税。(3)恢复和开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四种地方税。(4)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其中,对国营大中型企业按55%比例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国营小型企业按新八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所得税。(5)对国营大中型企业征收调节税。(6)适当放宽国营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使已调起点和级距的新的八级超额累进所得税率计征办法,能起到减轻国营小型企业税赋的作用。景德镇陶瓷工业企业的产品税率主要有5%和12%两种,5%是日用陶瓷产品税率,12%是艺术陶瓷产品税率。调节税在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初期,主要是根据企业不同创利能力征收,有的高达22%,有的只有5%,还对一部分企业的调节税实行了减免。第二步利改税的实施,从较大程度上调整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如以1985年与1984年对比资料分析,1984年11家大中型国有陶瓷企业实现产品税894.2万元,而1985年按第二步利改税的产品税率实施的产品税额为698.1万元,企业实现的产品税总额下降比率为21.9%。但11家瓷厂全年上交利税费比较,1984年上交177.3万元,而1985年上交548.9万元,1985年是1984年的3.1倍。11家瓷厂1985年与1984年两项指标同口经对比情况。见表四。
表四
11家大中型国有瓷厂1984年、1985年上交利税费比较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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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企
业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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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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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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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税
|
全年己交利税费 |
产品销售税
|
全年己交利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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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瓷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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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28.4
|
88.6
|
85.2
|
|
为民瓷厂
|
80.2
|
14.7
|
83.4
|
56.1
|
|
人民瓷厂
|
82 |
26.4
|
61.4
|
47.7
|
|
光明瓷厂
|
103.2 |
55。l
|
60.3
|
123.9 |
|
东风瓷厂
|
104.1 |
14.4
|
64,3
|
46.3
|
|
艺术瓷厂
|
86.9
|
29.2
|
78.7
|
18.9
|
|
建国瓷厂
|
52.2
|
9.1
|
40.
|
19.1
|
|
新华瓷厂
|
45.4
|
/
|
32.5
|
19.3
|
|
景兴瓷厂
|
74.4
|
/
|
53.2
|
42.6
|
|
红旗瓷厂
|
79.3
|
/
|
66.9
|
37.8
|
|
红星瓷厂
|
84.2
|
/
|
68 |
52 |
|
合计
|
894.2
|
177.3
|
698.l
|
548.9 |
实施利改税后,景德镇骨干陶瓷企业的产品税率实际执行结果是逐步下降的。如1984年16户日用陶瓷骨干企业实际产品销售税率为8。94%,到1987年,16户企业税率降为5.8%。此后进一步有所下降,如1988年11户国营瓷厂产品销售税率为5.35%,1991年又下降为5.09%。税负逐步下降的原因,一是省政府制订了一些减轻陶瓷企业负担的特殊优惠政策;二是国家调低了日用瓷产品税率,景德镇地方税务部门根据陶瓷企业的实际困难,也采取了一些减免瓷业税负的措施。
3.新税制的实行
利改税体制一直实行到1993年底。1993年底以前,国家税制有一些局部改革,如国务院以国发〔93]23号文下发的提高商品零售营业税税率的通知,对景德镇陶瓷零售环节产生了影响。此后,便是从1994年元月起,国家对全国实行新的税制改革。景德镇陶瓷税制从此纳入新的轨道。
新的税制改革内容包括:①以推行规范化的增值税为核心,相应设置消费税、营业税,建立新的流转税制格局。②内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取消原来设置的国营企业所得税。②取消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对个人收入和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统一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④调整、撤并和开征其他一些税种。改革后我国工商税制的税种由32个减少到18个。税制改革对于景德镇陶瓷工业,与全国其他工业行业一样,最重大的变化是产品税改为了增值税,与1993年以前的税负比较有所加重。而由于调节税的取消和在所得税方面的变革,使国有工业企业与非国有工业企业实现了税负在税收制度上的平等。
三、改革企业领导制度
1984年以前的陶瓷企业领导制度,是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这种制度的主要弊端,是实施中往往出现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不利于商品竞争形势下对企业在行政决策上高效、灵活、果断的要求,不利于日常频繁经济活动的开展。因此,企业领导制度的改革应运而生。陶瓷工业企业领导制度的改革,开始于光明瓷厂、宇宙瓷厂、景德镇陶瓷厂和电瓷电器公司。1984年8月30日,景德镇市委、市政府将全市七个企业定为第一批领导制度改革试点企业,下发了《试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通知》。上述几个陶瓷企业在全市七个试点企业之列。试行新的领导制度后,大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主要是从较大程度上改变了过去行政工作上名曰“集体领导”,实际“无人负责”的状况。如光明瓷厂实行新体制后,建立了厂务委员会决策行政事务和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实施工作由厂长负责指挥,办事效率提高。厂长利用行政指挥权,使一些多年没有解决的问题,很快得到解决。
试点取得初步效果后,1985年景德镇市扩大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范围。陶瓷工业公司从一月份开始,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先后分三批共28户企业实行了企业领导新体制。实行过程中,企业普遍制订了厂长、党委、工会工作条例,致力于理顺党、政、工三者关系,力求做到“三分三合”:职责上分,思想上合;工作上分,目标上合;制度上分,关系上合,共同办好企业。但由于认识上和实践上都存在不少问题,企业中厂长与书记、与工会主席之间关系末理顺的情况常有发生。
1985年12月和1986年8月,市政府又制订下发了有关文件,在工交企业推行了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体制改革措施。1986年9月,党中央和国务院颁发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三个条例”加深了人们对厂长(经理)负责制的理解,进一步明确党、政、工三者之间的职责。从当时陶瓷企业的情况来看,尽管实行新体制后党、政、工三者关系,尤其是党委书记同厂长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磕磕碰碰的事还很多,但至少把大多数人的认识基本上统一到“三个条例”上来了。
从1987年下半年开始,省陶瓷工业公司对景光釉面砖厂和地质队的厂长(队长)面向全系统进行公开招聘,1988年又选择了7户国营企业实行基数招标和厂长招聘,将竞争机制、风险机制引进企业,公开、民主、竞争,择优选择经营者。招标的企业,中标厂长具有更大的生产经营管理权,如在人事权方面,具有聘用厂级行政副职权,而非招标企业的厂长对厂级行政副职只有提名权。由于招标在对象范围,标准方式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因此招标执行的结果并不理想,暴露出许多矛盾,如有的中标厂长缺乏民主意识,动
辄个人说了算,短期行为严重,尚需在实践中改进提高。
1988年5月,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颁布,将全民所有制企业厂长负责制从法律上规定下来了。根据工业《企业法》的基本精神,市委、市政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理顺企业内行政、党组织和职代会之间关系的意见》,为进一步确立厂长在企业的中心地位,明确党组织的职能及机构人员的设置作了具体规定。
随着国家对外开放形势的发展,景德镇瓷业领域出现了现代企业制度萌芽,董事会领导体制应运而生。较早的董事会领导体制,典型的如景华电声器材厂,生产无线电陶瓷,至今有七年多历史,虽不完善,但运转尚属良好。较晚起步的董事会领导体制,典型有华峰瓷业有限公司,于1992年6月筹建,1993年7月投产,生产高档瓷质墙地砖,由景德镇华风瓷厂和香港兆峰集团两家合资营运,组成有5个董事的董事会行使管理该合资企业职能。
在微观经济领导体制发生变化的同时,宏观经济领导体制的改革也在逐步深入。省陶瓷工业公司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主要行使对各工厂的行政管理职能,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1992年11月,中共景德镇市委常委会议决定,要加快公司转变为实体化的进程。后来又进一步决定:将原由市委常委管理的各大瓷厂党政一把手任命权限下放给省陶瓷工业公司党委管理,以便充分地发挥公司的领导职能。
四、推行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和各种内部经济责任制
增强大中型国营企业活力,是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中心环节。围绕这个中心环节,关键是要解决好两个关系问。题:“确立国家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的正确关系,扩大企业自主权;确立职工和企业之间的正确关系,保证劳动者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18),推行各种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的责任制,是扩权中和扩权后确立两种关系的主要手段。对国家来说,在企业领导人有了日益扩大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对国家履行相应的职责,主要是利益职责,即为国家发展生产积累财富,以便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同时,要求领导人自身也要有与职权相适应的思想境界和物质利益。对企业领导人来说,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为了履行对国家的职责,必须把这种职责设法落实到全体职工身上。因此,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其他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应运而生,成为实现上述目的的主要手段。
1.国家对企业实行承包责任制
在《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作出以前,陶瓷行业已经试行了一些责任制,主要是国家对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1983年1月;中共景德镇市委为贯彻省委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改革要坚决,经济要抓紧”的要求,对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作出部署,研究落实了包括陶瓷企业在内的60个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承包合同问题。对省陶瓷工业公司,规定当年利润承包指标为1200万元,“超过部分归公司和企业留用”,欠交以工厂留利、专用基金、公司管理费补充上缴市财政。对含有建筑陶瓷、电瓷等大中型骨干企业的工业局(后改名机械工业局)、建工局(后改名建工
建材局),下达利润承包指标120万元、198万元。对“超包干部分由局留用,主要用于所属预算内企业发展生产;完不成包干部分由局在年里留用利润中或将工厂专用基金补足上缴财政。“一司二局”为完成包干责任制规定的指标,都将指标分解到下属企业,层层实行了各种承包经营责任制。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后,承包经营责制内容逐步修订,不断深化。1985年4月,省陶瓷工业公司对所属企业实行以效益为中心、以质量为重点的经济承包,将以利润、质量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指标写进合同,促进了企业在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宇宙瓷厂在这一年创造“联质计酬经济承包责任制”,后来在全国陶瓷行业都有一定名气。该厂出口瓷一级品率达72.4%,实现利润和上缴产品税239万元,质量和效益指标都居全行业日用陶瓷企业之首。不少企业后来相继推广了这一责制任形式,不同程度地取得质量提高和增加经济效益的成果。1985年,省陶瓷工业公司系统实行各种经济责任制,涉及职工3.5万人,占当时全系统职工总数的90%。当年公司下属预算内3l家企业,产销两旺,户户增盈。为兑现承包合同,公司对达标的24个企业的43位厂长和党委书记颁发了1.5万元奖金。
为了巩固和完善责任制,1986年陶瓷行业按照国家“巩固、消化、补充、改善”的阶段性改革总方针,对各种形式责任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后来市政府又分别于1986年8月和1987年2月,修订和重新制订颁发了《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推行多种形式经营责任制,落实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其中《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对1985年11月所订的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进行了修改,由原定“两三”以上国营企业,“由经委会同主管部门同企业厂长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改为“根据上级新的有关精神,决定各国营工交企业厂长任期责任目标,经工厂管理委员会决定后报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市经委备案即可组织实施。”要求“各企业在厂长任期目标确定后,要层层分解,层层健全经济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厂长任期目标的实现(19)。
2.企业内部推行经济责任制
1983年,政府对陶瓷工业公司实行承包责任制改革措施后,陶瓷工业公司把对政府的承包指标分解落实到企业,企业又把指标分解到科室、车间、班组,有的还分解到个人。各企业根据自己的情况,创造出多种形式的内部经济责任制,主要有:利润承包责任制。指标以利润为主,在企业内部实行三级核算、两级盈亏考核;目标成本责任制。指标以降低成本费用为主;百分计奖制。主要针对二、三线人员,采取以利润为基础,以考核单项指标和岗位责任为依据,确立定级系数,按分奖扣;还有“四定”、“三含”责任制、联利联质浮动工资责任制等。有的企业以一种形式为主,有的同时采用多种形式。电瓷电器公司是当时责任制搞得较好的陶瓷大中型国营企业之一。该公司1983年实行了五种类型的责任制形式:电瓷生产线实行以质计件,优质多得;500kv高压电瓷棒型绝缘子组实行超产计奖;开关厂和氧化锌避雷器车间实行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利润基数包干,超额分成;车队实行利润基数包干,超额分成;其他部门实行包保任务、计时加奖。全公司30个部门单位、366个工种,按五种责任制全面制订经济责任条款3188条(20)。当年该公司取得产值、销售收入、利润分别比上年增长13.8%、13.43%和47.38%的好成绩(21),与全面经济责任制的推行有很大关系。其他瓷厂的内部单项承包或部门承包责任制也很有特色。新光瓷厂一车间1983年1—9月产值2.2万元;几乎无盈利,10月承包后,当月产值达4.7万元,11月达6.5万元,12月达7.4万元。三个月盈利达4.5万元。新华瓷厂1983年5月至1985年12月对一个成型小组实行小范围承包责任制,产量超过定额2倍多,质量合格率达80%以上(22)。
1984年,企业内部的责任制有了进一步发展,形式多样,成效也越来越大。宇宙瓷厂的联质计酬责任制取得成效后,多数日用瓷厂推广了他们的经验,制订了类似责任制度,成立了全面质量管理机构,广泛开展QC活动,集中反映在质量水平上,瓷品一级品率逐步有所提高。其他单位在推行内部承包责任制方面也有创新。如为民瓷厂1985年对彩绘分厂实行局部承包责任制,分厂把责任制指标落实到工段、班组直至个人,取得了较好效果。当年分厂完成利润71万元,超过承包合同规定66万元的要求,厂部按合同奖给分厂厂长和管理人员年终奖2900多元。随着局部承包责任制的推行;省陶瓷工业公司所属十几个骨干瓷厂在内部建立了五十多个分厂,逐步将原来车间改为相对独立的分厂。为适应分厂建制的发展,有15个企业先后设立了厂内银行,承担内部各分厂之间及总厂与分厂之间的内部结算业务。有的瓷厂由于产品具有手工特艺性能,在改革开放环境下受“第二职业”冲击十分严重,采取了灵活的内部责任制形式。如雕塑瓷厂1985年采取把经营权、奖金发放权等下放到车间的办法,对抑制“第二职业”起了较大作用。但出现了工资总额和奖金发放失控等新情况,没有通过完善责任制办法坚持下去。后来又采取了一些新的责任制办法,包括建立退休工人分厂,推行特殊责任制形式,取得了较好效果。艺术瓷厂也是受“第二职业”冲击较厉害的特艺瓷生产企业,到1986年,企业中手工特艺生产环节的职工从事“第二职业”面达80%以上,企业生产计划比正常年份低且完不成,原料尤其是颜料损耗却比正常年份增加一倍多。1987年10月开始采取内引外联、开放式承包经营责任制措施,厂内厂外形成了80多个承包单位,厂内每个承包单位在完成厂部下达计划前提下,都可以直接对外承接业务,销售产品;厂外承包单位主要承接厂内完成不了的品种计划和发彩加工任务。1988年,艺术瓷厂实现产值、利润比1987年分别增长20%多和50%左右,成为当年全行业增长率较高的企业之一。
1989年后,在银根紧缩和治理整顿大环境下,陶瓷销售形势发生了变化,承包经营负盈不负亏的弊端开始显露。内部经济责任制改革的深化和作用的发挥,也受到一定的局限。在工资总额和奖金发放额控制问题上,陶瓷企业执行的是全国统一政策规定,而陶瓷生产劳动强度较大,手工技艺占有相当比重,与纺织、机械、化工行业有明显区别,如果在工资、奖金上没有一些特殊措施,难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因此,各工厂在完善经济责任制的实践中,越来越感到责任制与分配制度的结合和配套改章至关重要。
3.试行租赁经营
改革形势下,为搞活企业,景德镇商贸领域较广泛推行了租赁经营。工业领域中,不少企业对内部生产车间、班组也试行了租赁经营。陶瓷行业较典型的租赁经营实践,是1992年开始的上海太平洋有限公司对景德镇陶瓷厂一条卫生洁具生产线的租赁十分成功。租赁前该生产线年亏损20多万元,租赁后当年便扭亏为盈,第二年即1993年,创利则高达400多万元。
4.实行“一厂两制”改革
从1991年开始,先后在为民瓷厂的4369工程(后称景德镇瓷厂)、人民瓷厂、陶瓷装饰材料厂、景陶瓷厂等企业,比照中外合资企业管理办法,划出部分分厂,实行“一厂两制”的改革试点。改革的做法是:“岗位靠竞争,收入凭贡献”,没有铁工资、铁饭碗,铁交情;用工原则是双向选择,择优录用,志愿上岗,全员合同制,坚持改革与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相结合。
五、分配制度的演变和改革
1.奖励制度的恢复和演变
粉碎“四人帮”以后,陶瓷行业逐步恢复了奖励制度,作为计时工资制度的补充,即计时工资加奖励制度。奖励额是以企业为单位,技工资总额12%计发的。陶瓷企业在奖励制度恢复初期的具体奖励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在生产工人中实行保质超产、保产超质和配套掉队品种的超质超产奖。另一种是在管理人员、辅助生产工人和服务人员中实行按利润增长比例提取8一12%奖金的综合奖。具体办法是企业完成了主管部门核定的利润计划指标,则按工资总额的8%提取奖励基金,利润超过计划部分,按超过实绩提高提取奖金的比例,但最高不超过12%,实际执行结果,1979年陶瓷工业公司全系统奖金发放额度占工资总额的9.8%,到1980年上半年,便突破了12%,达14。4%。下半年采取了一定的控制措施,但由于当时陶瓷产品市场情况很好,为挖掘生产潜力,12%额度是不够的。
1981年5月,遵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对奖励制度进行了修订,规定对1981年工交企业的奖金控制,按各系统的生产和盈利情况分别核定,有的全年奖金额度可以达一个月标准工资总额,有的可达一个多月。陶瓷工业公司系统被核定为一个半月。另外,还规定超额完成利润计划的系统可增加提奖比例,陶瓷工业公司的超提比例按超额利润的15%增提奖金。
奖励制度在后来几年的演变,是提取奖励基金比例逐年增大,由相当工资总额一个半月到二个月、二个半月,直至四个月。个别企业经批准可达五个半月,如1988年陶瓷出口公司按五个半月计奖。对超过规定比例发放奖金的企业,按国家规定征奖金税,具体办法大致与全国其他行业相同,但对一些手工特艺瓷厂,则因情况特殊放宽了政策。1989年后,国家的奖励政策继续松动,但由于陶瓷微利,大多数企业的奖金发放水平超不过甚至达不到国家政策上限。
2.计件工资制的恢复和扩大推行
计件工资制对调动陶瓷企业职工生产积极性,起过很好的作用。1980年前后,少数企业局部恢复了计件工资。主要是集体陶瓷企业。但当时的计件工资,与“文革”前的计件工资有较大的区别。“文革”前的计件工资,是全额计件,后来实行的是超定额计件。一般方法是,完成定额拿等级工资;超过定额,其超过部分按件计酬。国家对计件工资额度的管理,是按企业实行计件工资范围内职工超过工资总额的30%以内控制的。随着改革形势的发展,有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在改革内部分配制度中,除实行一定范围的超定额计件工资制以外,有条件的企业,也在一定范围以至较大范围推行了全额计件工资制。到1981年底,陶瓷工业公司系统已有18家厂矿局部或全面推行有计件工资含义的分配制度,涉及职工有9870余人,约占职工总数的四分之一。当时归纳为八种具体形式:工种等级直接计件工资制(红光瓷厂)、超额计件工资制(红旗瓷厂)、工作物等级计件工资制(雕塑瓷厂)、按质论价计件工资制(曙光瓷厂)、按产联质计件工资制(卫华瓷厂)、联产联质计分计奖工资制(新光瓷厂)、联利计酬计件工资制(宇宙瓷厂)、联利计奖计件工资制(景兴瓷厂)。计件工资制的推行,在当时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行得较好的单位,出现了“四多四少四提高”现象:关心质量、精工细作、严把质量关的多了,抢工图快、粗制滥造的少了,产品质量明显提高;遵守劳动纪律、自动加班加点的多了,请事病假、串溜岗、出勤不出力的少了,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算经济帐,讲究经济效益的多了,靠吃大锅饭混岗的少了,企业利润明显提高;努力学技术、苦练基本功的多了,不愿学技术的少了,职工技术水平明显提高。据陶瓷工业系统1981年按试行计件工资制的厂、车间、班组综合统计,比试行计件工资前的月平均产量增长20%,质量一级品率提高6.7%,高的达10%以上,利润增长25%,成本下降15%,职工收入增长20%。(23)以后,计件工资制得到推广,尤其在众多集体企业推广开来。
从全系统来看,广泛推行计件工资前的1980年,省陶瓷工业公司发放各种奖金及计件超额工资256.3万元,占当年全部工资总额2803.3万元的9.14%。其中大部分是奖金,真正的计件工资份量很少。到1985年,省陶瓷工业公司发放的各种奖金及计件超额工资为94l万元,占当年全部工资总额3511万元的26.8%,其中计件工资585.4万元,占当年全部工资的16。67%”4),职工收入明显提高,计件工资的份量大大增加。1985年,陶瓷工业公司23家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局部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有15家,占65.22%,28家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则有27家实行了计件工资制。
陶瓷企业的奖金发放制度和计件工资制度,是在国家宏观管理范围内实施的。前段时间的宏观管理,主要通过控制企业的工资总额实现。1990年以后,国家对企业的宏观调控,逐步采取“工效挂钩”形式,即通过工资总额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来确定企业工资总量,从而控制社会消费基金的增长。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所属国有企业,到l的3年底实行工效挂钩的面已达80%多。
3.其他分配形式
除了奖金制度和计件工资制度外,陶瓷行业还恢复和实行了各种岗位津贴、加班工资等分配形式。据1985年统计,陶瓷工业公司发放的各种津贴491.6万元,加班工资86万元,其他工资153.7万元,三项共计731.3万元,占当年工资总额的比重为20.83%。后来又进一步创造了产值工资含量、定额工资,岗位工资等多种形式,激发了职工积极性,也提高了职工收入。如新建的景德镇瓷厂实行岗位工资制,在全厂确定了七个岗位档次,职工工资最低每月24l元,高者可达600元。又如,新华瓷厂1993年试行产值工资含量,产量、质量都大为提高,工人收入也大为增加。但从陶瓷系统总体上看,经过几年改革后,主要工资形式仍然是计时工资。据对国有制企业调查,实行计时工资的有15490人,占职工总数的49.13%,其次是计件工资9有10687人,占职工总数的33.9%,其中全额计件的只有9.57%,超额计件的占24.32%;再次是定额工资,有4888人,占15%;其他一些分配形式,大都属于处在探索中的辅助性工资形式。
六、改革劳动用工制度
景德镇陶瓷行业的用工制度,与全国一样,是在五十年代逐步建立起来的,其弊端主要有两点:一是企业缺乏选择职工的自主权;二是职工缺乏选择职业和工作单位的主动权。七十年代末,在招工上又大量搞了“子女顶替”和“内招”,使得劳动用工制度弊端越来越突出,亟待改革。
1.改革前企业采取的变通措施
由于陶瓷行业劳动强度较大,手工作业率高,因而陶瓷企业在用工方面出现与一般行业不同的一些现象:年龄稍大的全民所有制性质的职工,一些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年,都通过各种办法,逐步离开了生产第一线,造成第一线人员吃紧。为了解决生产第一线后继乏人问题,许多陶瓷企业被迫采取变通措施,主要是启招一些文化程度较低的城镇待业青年,多是陶瓷职工子女和农村青年,或从厂办大集体、小集体企业中调用一部分人,以插班生产形式安排在生产第一线,以解燃眉之急。据1980年资料统计,陶瓷全民所有制骨干瓷厂除拥有17588名全所有制固定工外,还雇用了4802名其他人员,占企业全部用工总数的21.45%、到1984年,比例仍达21.17%。如以第一线生产工人计,雇用人员比例还要高得多,多数达三分之一,有的超过一半。由此,企业职工的“编制身份”日益混合化了:几乎所有国营企业都有全民职工、大集体职工、小集体职工、农民工、临时工等多种“身份”的职工。
2.招工制度的初步改革
1984年前后,陶瓷企业开始了用工制度的初步改革。主要是改变过去“内招”办法,对企业因老职工退休而产生的补员和为扩大再生产需要的增员,都实行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统一考试、择优录取、集中培训办法。其中,对职工退休补员的公开招工,实行了有限度的照顾办法。当时考核的内容,主要有两项:文化考核、操作考核。其中有的工种操作考核得分在总分中占的比例较大。因此,多数陶瓷职工子女都经第一年或第二年考试合格后,录用进厂。有些瓷厂还实行对新招工人试用的制度,如华风瓷厂招收新工人在签订正式合同前,要试用4、个月,以考核招进的工人是否符合要求。
3.实行合同工制度
1986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劳动制度改革的四项暂行规定,对劳动制度的改革从宣传教育到组织实施都作了部署安排,并重点阐明了几个政策性问题,对用工制度的改革以及与之配套的招工制度的改革、辞退违纪职工、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这一年陶瓷系统按中央精神执行了新的招工办法,共招收首批1500名合同工。其中350名系全民合同工,全部是原已在企业苦、脏、累工种插班生产的非正式工。与这些工人订立合同时,明确提出了稳定在原岗位工作的措施。1987年,又以同样办法招收了全民合同工677人。以后,全民合同工每年都有增补。但国家逐步放弃了指令性招工计划,企业的招工,用工权逐步扩大。新的招工制度,使得陶瓷“前线兵员”的补充逐步得到保障。但全民合同工招工制度实际执行的结果,是新的合同工同过去的全民固定工没有大的区别,如很少有企业在管理上采取辞退合同工措施。
4.厂内劳务市场的探索
为了进一步改革劳动用工制度,有的企业积极探索新的用工办法,用于奖勤罚懒和淘汰富余人员。其中建立厂内市场颇具特色。如光明瓷厂,景陶瓷厂等企业先后在厂内开辟劳务市场,有的取得较好效果。为此,景德镇市劳动局认真总结了这些厂的做法,归纳了陶瓷企业内部劳务市场的主要6项职能:(1)负责组织管理本企业待业职工和富余职工;(2)收集、传递劳动力供求信息,组织职工在企业内部双向选择,合理流动;(3)组织待业职工进行岗位技术培训和转岗技术培训;(4)组织待业职工参加企业内部生产部门的上岗考核,为其上岗提供条件和服务;(5)组织待业职工兴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劳务组织,承揽本企业外包的内部工程或其他的内部劳务项目;(6)开辟第三产业,为本企业及社会提供服务,对外组织劳务输出,承揽外单位的相应劳务项目。市劳动部门把企业劳务市场纳入整个社会劳务市场的组成部分,与社会劳务市场的建立和完善相配套。
七、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产权制度改革
1.对组建陶瓷企业集团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尝试
为了充分发挥景德镇陶瓷生产、流通、科研、教育群体作用,推动生产要素在改革中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形成整体优势和综合功能,1991年,中共景德镇市委、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尝试组建陶瓷企业集团。集团于当年6月8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于注册,8月正式挂牌成立。集团组织形式分为四个层次:核心层、紧密层、半紧密层和松散层。其中核心层为集团主体,意欲实行贸工科、人财物、供产销“九统一”。核心层由省陶瓷工业公司、省陶瓷进出口公司、省陶瓷销售公司、省陶瓷研究所四方合股形成,并组建“景德镇陶瓷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1亿元。其中工业公司占股份比例为84.4%,出口、内销两家公司以及陶研所分别占7.78%,4.89%和2.93%。集团紧密层和半紧密层包括了四家公司的下属主要法人单位,以及轻工业部陶瓷研究所和部属景德镇陶瓷学院等事业单位。松散层由市区县办和各主管局办陶瓷企业,乡镇街道办陶瓷企业,以及私营个体陶瓷企业参与组成。由于组成核心层的四大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有的属“块块”,有的属“条条”,“块块”和“条条”的现行体制对集团及其股份公司的运行实际存在着许多矛盾,未能形成资产经营一体化的强有力的核心,因而集团组成已三年多,群体作用的发挥并不理想。
2.企业谋求向现代企业制度过渡的实践
在发展横向联合中,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许多陶瓷企业与外地或国外合作,其中有的合作方式与现代企业制度比较接近。如省陶瓷工业公司与上海静安区合作,组织5家瓷厂参股,同静安区日杂公司在上海南京路上组建了“景德镇艺术陶瓷服务部”,服务部的财产组织形式为股份制,领导体制为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每年开l~2次会,决策重大事宜。盈利按各股东股份比例分红。省陶瓷工业公司和雕塑瓷厂还在泰国江西艺术瓷有限责任公司入股,并与中艺香港陶瓷有限公司合资创办“景艺陶瓷雕塑有限公司”。华风瓷厂腾出部分日用瓷生产场地,与港商组建“华峰瓷业有限公司”,注册300多万美元,总投资700多万美元,双方占资比例华风为75%,港商为25%,成为公私产权混合制企业,按国际规范化的股份制方式运作。一些具有一定规模的私营陶瓷企业和合资企业,亦逐步向现代企业制度演变。比较典型的如“景德镇民间瓷艺有限公司”,是一家小型合资企业,由私营“景德镇民间工艺瓷厂”演变而来。类似的民间陶瓷企业,还有“景德镇市华弘陶瓷企业有限公司”等。
3.陶瓷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
1993年11月14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确定了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有企业改革方向的战略决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前提,是要推行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景德镇市于1993年底开始对陶瓷行业酝酿两个层次的改革:一个是老企业产权制度的创新,确定宇宙瓷厂等几个企业分别为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试点企业。此后,试点企业陆续开始了资产评估工作,为明晰产权,理顺产权关系创造条件。另一个是国有资产经营,派人到上海等地取经,酝酿将省陶瓷工业公司改革为公司主要只对下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保值增值经营的职能。另外,还对陶瓷企业产权研究和探索整体或局部拍卖问题,以便盘活国有和集体等公有资产存量,使企业产权走上市场。
八、国有陶瓷企业经营管理的新发展
在不断深化陶瓷行业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陶瓷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也不断提高,管理的手段和方法日益改进,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标志着陶瓷企业管理有了新的发展。全面质量管理,是一门先进的科学管理技术。景德镇陶瓷产品生产工序复杂,过去在成坯制作中有着“一脚压一脚,毛病不过脚”的质量管理传统,新形势下上升到科学管理高度,与现代科学手段结合起来,在陶瓷企业广泛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对陶瓷经济的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一般过程
第一步,进行“全面质量管理”(TQc)知识教育;为了提高广大职工对全面质量管理的认识,省陶瓷工业公司从厂级到班组,根据不同层次和对象,举办了各种类型的学习班、培训班,受教育的职工达16900人次。组织了个人参加的质量管理知识竞赛,提高质量管理知识水平。在抓群众性全面质量教育的同时,对专职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有17家企业和l124人通过培训考核,获得全国TQC知识统考合格证,有力地推动了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的开展。
第二步,进行TQC试验。1979年和1980年先后在宇宙瓷厂、瓷用化工厂进行了TQc的试验,证明TQc是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方法。试验取得的成绩打消了人们的顾虑,摸索了经验,为全面推动TQC铺平了道路。
第三步,全面推行TQc;1980年起,开始在省陶瓷工业公司系统各厂矿推行了TQc,1986年年初,公司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颁发了《质量工作十条意见》,提出必须把全面质量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一根红线抓起来,必须尽快抓好,组织落实,必须实行质量否决权,使全面质量管理进一步得到推行。此后,全面质量管理还逐步扩大到公司系统外的其他陶瓷企业。到1988年,陶瓷工业公司系统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活动中,有11家企业通过了省级标准化验收定级,l1家企业通过了全面质量管理二级验收,3家企业获部质量管理奖,14家企业通过了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
2.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措施
(1)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三级质量管理网络。
公司和各厂矿建立全面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企业的质量管理,协调企业各部门质量关系,监督质量措施计划和技术标准的推行,综合用户意见和市场情报。车间设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班组设立质量管理小组,各主要工序设专职控制员或专检员,严把各个质量关口,对企业的各道工序严格控制,使件件产品,道道工序有明确的责任制。
(2)狠抓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一,开展质量月活动
根据上级的部署,景德镇陶瓷行业每年都认真抓了“质量月”活动,组织质量大检查、大评比、大总结、大提高工作,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授奖。同时还开展了经常性的“质量信得过”群众性活动,树立典型,推动全面,使“质量第一”深入人心。许多陶瓷企业职工逐渐形成了上一班为下一班,前一道工序为后一道工序,科室为车间,二、三线为一线,全厂为用户负责的良好风气。
第二,开展群众性Qc活动
从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出发,组织工人、技术人员、干部,广泛开展群众性Qc活动。经常召开Qc成果发布会,对所获成果给予奖励和表扬。1985年省陶瓷工业公司系统拥有QC小组212个,其中荣获全国优秀QC小组光荣称号6个,部优秀Qc小组光荣称号3个,省优秀QC小组光荣称号38个,取得成果117项,创造经济价值200余万元。QC小组活动的开展,对引导职工积极改进落后工艺,探索掌握新工艺新技术,运用质量管理的方法攻克质量难关,提高产品质量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为开展TQc莫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坚持标准化、计量工作
标准化、计量工作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工作。省陶瓷工业公司制发了《关于颁布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队要求各企业设立标准化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实行标准化的管理分工,抓好标准化的管理工作。近几年,国家颁发了一系列的新标准,如《高级日用细瓷器(外)标准》、《高级日用细瓷器(内)标准》、《日用细瓷标准》、《日用普通瓷器标准》、《日用陶瓷器缺陷术语》、《日用瓷器变形检验方法》、《日用陶瓷器口径误差、高度误差、重量误差、缺陷尺寸的测定方法》等,并配合标准计量局,对司属各企业的标准化、计量工作,进行了全面整顿,坚决贯彻执行日用瓷国家新标准,要求各企业对原料、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实行严格检查,对成品实行严格检验。
第四,健全质量责任制
质量责任制是全面质量管理的核心。1979年开始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时,省陶瓷工业公司就强调要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各厂矿必须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级质量责任制度。1985年3月,该公司进一步制发了《陶瓷生产质量责任制》实施办法,使司属企业从厂部到班组,从厂长到每一个工人,都有明确的质量责任制,使道道工序,件件产品都有明确的责任者。其中突出的是宇宙瓷厂,认真搞好三级质量责任制,实行质量否决权,在分配政策上实行全员浮动工资联质计酬,使质量责任制落到实处,取得了相当好的经济效益。人民瓷厂三分厂从1988年3月起实行质量保险金制度,使生产责任制、质量否决权制度进一步深化,也取得明显效果。新建的景德镇瓷厂1992年投产后,按严格的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对招收进厂的新工人进行全面质量管理的培训,并就质量重要性提出“谁倒工厂的牌子,就砸掉谁的饭碗”之类警语,刷在车间墙上,以使工人时时警醒,注意按技术标准操作,搞好工作质量。
第五,搞好商标管理,开展“创优”工作
省陶瓷工业公司制发了《陶瓷商标和标记(底款)的管理制度》,以推动陶瓷商标管理工作。并密切配合工南管理部门,强调凡末申请商标注册的,要办理注册手续,没有商标一律不准出厂,不准销售,以保证产品质量和信誉。到1993年底,景德镇陶瓷产品共有有效注册商标60件。
与此同时,积极鼓励各陶瓷企业开展“创优”活动,创优质,夺名牌,努力实行创优升级规划。到1993年底景德镇陶瓷共获国际金奖26项、银奖4项,国家金奖10项、银奖9项,还获336个部、省级优质奖。
第六,贯彻优质优价政策,开展优质产品评比
公司经常举办质量对比展览会,召开产品鉴定评比会、质量咨询会,贯彻优质优价政策,坚决淘汰劣质产品,发展优质产品,大树名牌产品。
第七,择优供应物资,鼓励提高质量
公司向物资部门提供优质产品的证明文件,提出择优供应的意见,要求各级供应部门大力做好择优供应物资工作,以鼓励产品质量的提高。对区、局、街办瓷厂的白胎瓷、原料、颜料等,也采取择优供应办法,督促各生产厂家提高产品质量。
第八,抓质量情报工作,交流质量经验
各厂矿设专人管质量情报工作,公司还在销区设立了一批信息联络员,通过各种途径收集用户意见,收集国内外市场情况,收集各地质量管理经验,建立一套质量情报管理制度和信息档案,及时组织经验交流。
3.宇宙瓷厂和瓷用化工厂的全面质量管理
宇宙瓷厂是一个以生产中高档成套出口瓷为主的瓷厂,1979年开始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以来,日用瓷一级品率一直居景德镇陶瓷行业领先地位,在产品质量上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其主要做法是;
(1)争取全员思想上重视质量管理,使全厂上下都认识到质量问题的重要意义,牢牢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
(2)健全质量管理机构,扩大专检队伍,形成管理体系,对质量责任制行使协调处理权,对岗位责任制行使检查监督权,对经济责任制行使审批考核权,对标准化、计量程序行使检测控制权,对整个企业行使质量否决权,形成了一个及时发现质量问题,改进工作质量,提高产品质量的保证体系。
(3)严把各道关口,加强现场管理,实行对生产全过程的严格控制,做到原料进厂不符合质量标准不验收;产品出仓不符合质量标准不准送检报检;操作规程不放松、技术标准不放松、辅助工具标准(两饼一匣)不放松;实行成坯入窑、白胎瓷入库、白胎瓷入彩绘,最终产品出仓四个全数检验,以保证产品制造过程中的质量。
(4)运用经济杠杆,实行“联质计酬”责任制。
具体有三种做法:一是对—线生产人员实行“全额浮动工资,联质计酬。”二是对二、三线生产职工和人员,实行20%浮动工资制,浮动工资额计入考核奖励金额。三是对特殊工种人员的考核,实行以质量为中心的重奖重罚制度。
(5)开展QC活动,攻克质量难关,改进落后工艺
该厂组织工人、技术人员、干部参加的群众性Qc小组74个,开展质量攻关活动,完成提高质量和工作效率课题80个,获国家
优秀Qc成果奖3个,部优秀Qc成果奖1个,省优秀Qc成果奖5个,市优秀Qc成果奖4个”(25)。
瓷用化工厂是专门生产陶瓷花纸、金水、颜料等装饰材料的大中型工厂,他们的产品质量直接影响到瓷厂最终产品的质量。1991年,该厂把降低陶瓷颜料铅、
镉溶出量列为重点攻关课题,按TQc要求组织生产,先后对本厂27个平印、丝印陶瓷颜料产品全面打样、彩烘、检测,发现仅有5种颜料的铅、镐溶出量超标,从而影响瓷厂产品质量。发现问题后,他们组织质量攻关,经过一年的奋战,终于达到合格标准。1993年,该厂获江西省轻工系统优秀质量管理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