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增加资金投入
从扶植景瓷的目的出发,国家不断增加了对瓷业资金投入。1977年一1978年国家投入资金1524万元,平均每年750多万元,相当于解放后1953年一1976年每年平均数150多万元的5倍;1979年一1993年国家投入固定资产投资6.41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0.85亿元,更新改造投资5.5亿元,年更新改造投资为过去30年更改投资的10倍。进入“八五”后,国家又准备投入8.4亿元巨资分三期基本完成对景德镇陶瓷的技术改造。其中第一期改造工程安排3.4亿多。
技改投资的资金来源是通过多种途径加以解决的。实行“拔改贷”制度后,其资金筹措主要有银行贷款、财政借款、企业自筹等方式。由于资金来源途径多,从而保证了较大的资金投入,使陶瓷基本建设与技术改造得以顺利进行。
二、实行税收减免
投入的增加,为陶瓷工业增添了发展后劲。但由于景德镇瓷业过去基础太差,仅仅增加资金投入还难以解决长期欠“帐”问题。况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的投资政策由拨款改为贷款为主,投入越多,企业还贷负担也越重,这在日用陶瓷行业处于微利状况下尤其如此。据有关资料分析,全国当时日用陶瓷工业亏损企业竞占企业总数的43.1%,是轻工各主要行业中亏损比例高的行业。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第一,陶瓷产品的生产,是原燃材料消耗大、工序复杂、劳动强度高的生产,产品价格低,但税金支出比重大。陶瓷行业的税金支出,与轻工业十九个重点行业比较,仅次于卷烟、钟表、酿酒、自行车、制糖和灯泡行业,居第七位。日用瓷是日用必需品,与轻工业上述卷烟等行业的市场性质不同,而税金支出竞占总产值l0%以上,显然偏高。第二,职工工资、福利基金、利息支出和其他非生产性支出开支大。据有关资料提供的1982年数据,陶瓷业职工工资占净产值的比重达44.9%,占产值的20%,高居全国19个重点行业之首,个别企业的工资支出竞大于或接近于净产值,因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巨额亏损。工资以外的开支,相当于全部利润的77.2%,特别是非生产性开支,相当于利润总额的38%。在原材料涨价,企业自我消化能力低下及“三压一降”政策的影响下,1982年到1984年全国关停并转的日用陶瓷企业在四分之一以上。景德镇陶瓷工业虽然有一定优势,但1984年11家国营瓷厂也有两家亏损,一家持平,其他企业多数利润水平很低。1979年获国家质量月金奖的人民瓷厂,当年盈利只有8万元。后经过技改和管理上的很大努力,到1984年也只盈利59.57万元,还不够发职工按国家规定的四个月奖金。这样,适当调减税收便成为减轻企业负担必须考虑的措施之一。
国家对景德镇陶瓷企业实行减免税政策,经过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国家对全国陶瓷行业产品税率的调减;第二阶段是地方政府对景德镇陶瓷企业调节税率的减免。
1.1984年产品税率的调减
1984年,全国陶瓷行业面临的困难情况,引起了国家重视。当时,国家正在改革税制,第二步利改税酝酿出台。景德镇市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用陶瓷税负调研课题的安排,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亦密切配合。调研报告经江西省税务局呈报国家税务总局。到1984年10月,即第二步利改税实施的时候,陶瓷产品税率得到调整。由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税条例(草案)》所附《产品税税目税率表》第16类(第166目)规定,对日用陶瓷,产品税率按5%计征,美术陶瓷、工业陶瓷、建筑陶瓷及其他陶瓷的产品税率仍为12%。日用陶瓷的范围,“包括:炊、餐、盛具及陶瓷杂品”。新税率从1984年10月1日开始实行。
产品税率的调减,给处于困难中的全国日用陶瓷企业以喘息之机,更给景德镇陶瓷行业注入了新的生机。因为困境中不少地区早已对瓷厂采取了地方性减免税收政策,而景德镇由于瓷业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较大,国家不减税,地方减税将使地方财政难以承受,因此无法象其他产区那样对瓷厂在税收上予以松动。国家产品税率降低后,到1985年底统计全国70家主要陶瓷企业,大部分转亏为盈,只剩8家亏损,仅占11%。景德镇收效更大,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所属骨干瓷厂不但无一亏损,整个公司比上年实现利税增长34.77%,其中利润增长1倍多。上交产品税绝对额只比1984年减少12%,而预算内陶瓷企业上交利润比1984年增长78.5%。税利合计,多数企业上交数比1984年都有较大幅度提高。如人民瓷厂、宇宙瓷厂、为民瓷厂、光明瓷厂上交税利合计分别比1984年增长20.3%、33.3%、47%、16.5%。当然,不少企业税利增长幅度较大,不仅仅是由于降低产品税一个因素带来的,市场的好转、国家出口政策的变化、陶瓷售价的调整、以及企业全面整顿工作的扎实开展,都发生了作用。但税率下降,无疑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从下面列出的11家国营瓷厂1985年完全因降低税率得到的利益表中(见表五)可以看出,八家国营瓷厂共计得利679.2万元,平均每户61.7万元。当然,这里有一部分将在实现利润中以所得税和调节税方式上交给财政。
|
企
业 名
称 |
产品销售收入
|
按原税率 应交
额
|
按新税率 实交税额 |
企业得利额 |
|
人民瓷厂 |
949.3
|
113.9
|
61.4
|
52.5
|
|
东风瓷厂 |
1172.8
|
140.7 |
64.3
|
76.4
|
|
为民瓷厂 |
1370.4
|
164.4 |
83.3
|
81.1 |
|
光明瓷厂 |
1062.5 |
127.5 |
60.4
|
67.1
|
|
红星瓷厂 |
1231.6
|
147.8
|
68 |
79.8
|
|
艺术瓷厂 |
911.5
|
109.4
|
78.7
|
30.7
|
|
红旗瓷厂 |
1117.5
|
134.1
|
66.9
|
67.2
|
|
景兴瓷厂 |
950.7
|
114.1
|
53.1
|
61 |
|
建国瓷厂 |
547.9
|
65.7
|
40.8
|
24.9
|
|
新华瓷厂 |
559.8
|
67.2
|
32.5
|
34.7
|
据统计,景德镇陶瓷工业1985年到1993年从国家调整产品税率中减轻税金共计1.58亿元。
2.1986年调节税的减免
1983年第一步利改税时规定,陶瓷大中型企业即按55%税率缴纳国营企业所得税,还有一部分企业要按不同比率上交调节税。调节税额是按下列公式计算的:
调节税率=[基期利润×(1-55%)-1983年合理留利]/基期利润×l00%
应纳税额=应计税所得额×调节税税率
如人民瓷厂1983年基期利润54.7万元,1983年合理留利18.6万元,因而核定调节税率为10.9%,应纳税额5。97万元。
由于陶瓷行业中的日用陶瓷企业大都属劳动密集型微利企业,产品税率的降低虽然从较大程度上减轻了企业负担,但企业发展仍很艰难。主要是企业实现利润上交所得税和调节税后,实际留利水平很低,难以实现扩大再生产。如1985年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所属24个全民所有制企业实际留利415.5万元,仅发放奖金达325万元。这一奖金额度并不高,24户企业全年标准工资总额1688万元,平均每月140.67万元,325万元奖金额度达不到两个半月的标准工资总额水平。因此,400多万元留利中,能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投入十分有限。有的企业不但根本不具备扩大再生产能力,甚至连奖金都发不起,不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如新华瓷厂,1985年实现利润35.5万元,计征所得税与调节税后,留利只有5.4万元。而该厂按最低要求实际开支奖金6.5万元,这一奖金水平,只比一个月标准工资总额5.92万元多一点。下面是11个国营瓷厂1985年留利情况(见表六):
表六
1985年11家国营瓷厂留利情况表
单位:万元
|
企业名称 |
实现利润 |
企业留利
|
企业名称
|
实现利润
|
企业留利
|
|
人民瓷厂
艺术瓷厂
东风瓷厂
红旗瓷厂
红星瓷厂
为民瓷厂 |
125.7
60.1
76.7
66.62
81.7
93.6
|
29.4
14.9
20
23.8
13.8
16.3
|
新华瓷厂
建国瓷厂
景兴瓷厂
光明瓷厂
宇宙瓷厂
|
35.5
40.1
76.62
164.8
150.5
|
5.4
15.5
12.64
40.9
42
|
当时,11家全民所有制瓷厂共有职工16252人(不包括集体企业插班于全民企业人员),人均留利只有144元。按当时省陶瓷工业公司所属全民企业人均月标准工资61.95元计,直接生产陶瓷的企业留利即使全部用于发放奖金,也只能达到2.32个月标准工资总数水平。实际上,企业不可能将全部留利用于发奖金,而需要按新产品开发、职工福利、职工奖励、生产发展和后备基金共五项各自占一定比例掌握使用,可见每一项基金都是微弱的。鉴于这种情况,景德镇地方财政于1986年允许日用陶瓷企业执行免交调节税的临时性措施。在此之前,曾经根据国家经委、财政部有关规定,对陶瓷工业公司所属企业实行减交或免交调节税办法。1986年7月,江西省人民政府第76次省长办公会议确定给予景德镇陶瓷工业特殊优惠政策后,市委、市政府正式决定生产日用陶瓷的企业全部免交调节税。
三、地方给予特殊政策
进入1985年后的中国日用陶瓷工业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有了一定的发展。不少地区恢复了日用陶瓷企业,有的地区则开始创办新的日用陶瓷企业。但总的看来,发展仍然缓慢,陶瓷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仍不少。据统计,1985年全国日用陶瓷产量只比1984年增长0.55%,其中列入国家指导性计划的大路产品如碗的产量,还未达到1980年水平。经济效益方面,仍有一定的亏损面。据对全国县以上1047个陶瓷企业中的814个企业统计,1985年仍有150个亏损,亏损面占18%。亏损的原因,除了管理方面的因素外,主要是原燃材料的提价。当时陶瓷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一般提价30—50%;煤价提高一倍以上;重油提高一至二倍;黄金经1980年以后三次提价,调价幅度达131.88%。不少陶瓷企业恢复陶瓷生产后,为消化原燃材料涨价因素,不再生产或压缩生产日用陶瓷,而转产当时比较紧俏的建筑陶瓷、工业陶瓷。因此,全国不少地区帮助企业克服因原燃材料提价等因素造成的困难,纷纷采取减免税、退税等措施。据分析,当时通过地方财政自行对企业减税让利的额度,约为4千多万元。景德镇日用陶瓷企业虽然1985年开始从困境中走了出来,骨干企业中消灭了亏损户,更没有一家关停并转,但企业对生产资料大幅度涨价的消化亦很困难。且考虑到陶瓷产品要上水平、上档次,必须要有一个休养生息的发展时期,不能竭泽而渔。同时,考虑到全国许多陶瓷产区,普遍实行地区性退税免税的“大环境”。因此,经江西省人民政府1986年第76次省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景德镇陶瓷生产以地方特殊优惠政策,对于扶持景德镇陶瓷行业的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这次办公会议的主要情况和确定的特殊优惠政策简录如下:会议讨论了景德镇市政府《关于发展景德镇陶瓷工业要求给予特殊优惠政策的报告》指出,发展景德镇陶瓷工业,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把它作为省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抓,尽快使景德镇陶瓷面貌有很大变化。因此,必须给予一些特殊的优惠政策。
会议原则同意《报告》提出的有关优惠政策(其中关于免征瓷厂调节税,实行退休费统筹政策已在执行),对其它政策问题确定
如下:(1)同意从1986年1月1日起,瓷厂上缴的55%的所得税中,由财政返回20%给企业(即企业实际上缴所得税的比例为35%),用于归还技改贷款和发展生产。上述返回金额按现行财政体制,由省财政和景德镇市财政分别负担;(2)同意从1986年1月1日起,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具体按国家经委下发的固定资产分折旧办法实行,折旧基金全部留给企业,用于瓷厂的技术改造,不得挪作它用;(3)关于艺术瓷产品税率从12%降至5%的问题,目前税务部门仍按规定税率征收产品税,由财政返回7%,从1986年1月1日起执行。省税务局应采取积极态度,继续向国家税务总局催报,争取批准降低产品税率;(4)要不断提高艺术瓷质量,搞活出口渠道,实行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多创外汇。凡符合出口质量 的艺术瓷,由外贸部门(省陶瓷出口公司)销售,如省陶瓷出口公司销售不了的,允许企业和景德镇陶瓷工业公司自营出口或委托其它口岸出口;(5)同意从1986年起,技改资金贴息贷款的还款期由3—5年延长为5—7年,对企业30%的自筹资金可以允许不少于10%;(6)投资计划的调整权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严格按基建、技改程序办事;(7)对景德镇陶瓷工业公司每年积累部分资金用于处理特殊情况问题,目前条件暂不具备,待条件成熟后再行研究;(8)关于成立工贸合一的陶瓷公司的问题,由省经贸厅、省轻工业厅、省陶瓷出口公司、景德镇陶瓷工业公司,本着改革、搞活的精神,从加快我省陶瓷出口出发,共同进行探讨提出可行方案;
(9)要采取积极办法,抓紧落实国家下达的发展景德镇陶瓷工业的资金。省计委、省经委、省轻工业厅和银行要在近期内按各自渠道,国家计委、经委、轻工业部等有关部门汇报;(10)为了加快我省瓷业的发展,景德镇陶瓷工业技术改造领导小组应尽快成立。”
省政府特优政策决定下达后,市政府批转了市经委1986年10月17日《关于贯彻省政策发展陶瓷工业的特殊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的报告队这个报告就关于减免调节税、关于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关于两税返还、关于延长瓷厂技术改造贴息贷款的还款期
等六个方面的问题规定了十条细则。主要内容有:
减免陶瓷公司所属企业调节税,其中除瓷用化工厂等两个企业外,其他陶瓷企业的调节税全部免收。
按国务院发布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法执行提高陶瓷固定资产折旧率政策,其中对某些技改任务较重、折旧率偏低的陶瓷企业,可在市财政局1973年核定的基本折旧率基础上适当提高到不超过15%幅度。凡陶瓷工业公司所属国营、大集体瓷厂和陶机厂、窑具厂、原料总厂、耐火器材厂、石膏模具厂,城建局和区办大集体瓷厂,均享受所得税返还20%和艺术瓷产品税返还7%的优惠政策。对实行八级超额累进税的企业,按照超过35%部分计算返还。技术改造还款期可延长2年,企业自筹资金所占比例允许不低于10%。对陶瓷工业公司所属企业的返还资金,由市财政按季结算返还,其中70%返还给企业,30%指标归企业但由公司实行有偿有息统一调度,严格用于技术改造。陶瓷工业公司所属企业,由市财政或市税务部门直接返还给企业。
实施细则,亦从1986年1月1日起执行。省政府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后,明显促进景德镇日用陶瓷工业状况的进一步好转。以企业留利为例,4陶瓷工业公司系统1986年留利910万元,占实现利润的32.5%,而1985年留利只有415万元,占实现利润的18.34%,留利额增长1.19倍,占实现利润的比例提高14.16个百分点。其中11家全民所有制瓷厂留利1986年为589万元,留利额增长1.51倍,占实现利润的比例提高10.54个百分点。据从税收角度统计,按省政府特殊优惠政策,1986年至1992年,所得税返还方面,共返还2700多万元;调节税免征方面,986年到1990年免征额共有760万元;艺术瓷税率按日用瓷税率标准执行方面,1986年至1988年共返还产品税223.9l万元。
此后,国家税务局在1987年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将陶瓷产品改征增值税时,对日用陶瓷五类单件产品销售,1991年前给予减征50%税额、1992年减征30%税额的照顾。统计1988年至1992年,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所属14户大中型陶瓷生产企业,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的金额为1320万元。
另外,景德镇税务部门还对个别企业和一些特殊情况的企业实行临时性扶植措施。如对红星瓷厂,宇宙瓷厂出口转内销免税44.6万元;对为民瓷厂1992年5月前欠缴的工商税20.3万元给以全免照顾;对东风瓷厂处理积压瓷应纳43万元增值税也给以了免征照顾,对6家定点生产少数民族用瓷企业实行了免征增值税优惠。为了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应用新技术,税务部门也给予了相应税收减免方面的扶植,如人民瓷厂1990年开发的硅灰石釉瓷新产品,免两年增值税,免税额共达67万元。统计第二步利改税以来国营瓷业新产品方面的减免税额400万元。税务部门还于1988
年至1992年对五户国营瓷厂实行税收目标管理,减免税金95.9
万元。
这些优惠政策为后来日用陶瓷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稳定提高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特别是为企业自筹更新改造资金,为职工收入的提高和福利的改善,发挥了很大作用。
四、积极鼓励出口
除了上述主要措施,这一时期国家在鼓励出口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新的政策,为陶瓷企业的发展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从总体上看,国家对陶瓷行业执行的出口政策,与对其他行业,特别是轻工业的政策是基本一致的。到1993年止,这些政策内容大致是:
1.出口奖励。出口企业每创汇一美元,奖人民币三分,超计划创汇每美元奖人民币一角;
2.工商税超比例返还。在陶瓷出口交纳的5%工商税的基数上,再加50%。,即按7.5%退还给出口企业;
3.外汇分成。出口所创外汇,由国家、地方、企业分成。国家得
75%,地方得25%,企业从地方分得的25%中,分成一半即12.5%;
4.发展基金提成。按每美元可提0.4元人民币标准,付给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
5.享受优惠贷款。出口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可享受贴息贷款;
6.设出口贡献奖。对贡献大的企业,可增提出口贡献奖,纳入企业生产成本,并免征奖金税,全部用于对职工奖励。
上述政策,是逐步演变形成的。以外汇留成为例,原来企业是得不到外汇留成的,后来能得到较小比例留成,继而留成比例扩大。如1985年,企业实际得到的外汇是按.10%比例计算的,1986年,则是按12.5%比例计算的。下面是1985年和1986年创汇100万美元以上几个企业外汇留成额度:1985年,出口新花瓷类企业宇宙瓷厂创汇293万美元,外汇留成29.3万美元,红星瓷厂创汇36万美元,外汇留成13.6万美元;出口传统瓷类企业红光瓷厂创汇249万美元,外汇留成24.9万美元,光明瓷厂创汇173万美元,外汇留成17.3万美元。1986年新花瓷类企业宇宙瓷厂创汇268万美元,外汇留成33.5万美元,红星瓷厂创汇.92万美元,外汇留成11.6万美元,为民瓷厂创汇134万美元,外汇留成16.8万美元;出口传统瓷类企业红光瓷厂创汇322万美元,外汇留成40.3万美元,光明瓷厂创汇266万美元,外汇留成33.3万美元。有的政策在实践中仍有变化。如出口奖励政策,1988年调整为每创汇一美元,奖人民币五分,增加了二分。而超计划部分,原规定每多创汇一美元奖人民币一角被取消。对于景德镇陶瓷企业来说,由于出口创汇超计划的幅度不大,甚至有的企业几乎没有超计划的可能性,因此,按创汇一美元奖人民币五分的新规定办事更实惠些。
为进一步鼓励出口,国家还对出口创汇达500万美元的企业实行退税政策。景德镇除出口公司以外,单个企业年创汇都达不到500万美元,而陶瓷出口公司由于是贸易单位,瓷厂的出口大都通过出口公司,因而出口公司享受了这项政策。出口公司在得到的这项政策实惠中,通常通过奖励生产企业的办法让一部分利给生产企业。如1990年以前,省陶瓷进出口公司对红光瓷厂,系按收购出口瓷金额的6%奖励该厂。国家对省陶瓷进出口公司的退税,1985年至1993年系按9%执行,但能否退税,以是否收到外汇为原则。1994年起,退税率改按新税制17%增值税办法执行。
五、大力改善瓷业经济发展环境
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促使景德镇瓷业外部环境的改善,从多方面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重视和支持。
1.改善交通运输状况
三中全会以前,景德镇交通运输条件较差。水陆空运输方式中,水路只能通行20吨级船只,年货运量约50万吨;空航只能停降国产安B型小飞机,货运量年平均只有50一60吨,客运年均2—3干人次,而且只能通达南昌;陆路没有过境铁路,只有地方小铁路,年货物运载量50—60万吨,只能通达景德镇本地区一定范围内。瓷器的出运和客商的过往主要靠汽车陆运。1978年,景德镇拥有客货运汽车约2500多辆,其中载客汽车300多辆,载货汽车1900多辆;年运载旅客约260多万人次,运载货物量100多万吨。
显然,单纯靠汽车一种运输方式,不可能直接通达到全国各地,更不可能直达海外。加上瓷器是易碎品,因而不但瓷器在运输途中因频繁转驳发生的破损难于降下来,而且运量难于扩大,运输周期长,运输费用高。同样,仅靠汽车客运,更使客人尤其是外商来景德镇做生意以及洽谈合资合作均不方便。交通不便,严重制约景德镇瓷业以及整个社会经济事业的发展,不利于景德镇对外开放。因此,三中全会后,逐步并力求加速改善景德镇交通运输条件迫在眉睫。
(1)贯通过境铁路
由于国家的重视,1982年,通达景德镇境内路段长78.4公里的皖赣铁路全线竣工。从而使景德镇历史上两次通火车“梦”告吹后,第三次终得圆梦。(第一次为1937年,即民国26年,国民党当局曾在景德镇境内动工修建宁赣铁路景德镇路段,已竣工,因日寇侵华被破坏而始终未能通车;第二次为1959年7月3日,铁道部已安排再度动工修建这条铁路的计划,但因国家经济困难而工程停建。)皖赣铁路北起安徽省芜(湖)铜(陵)铁路的火龙岗,经宣城、宁国、绩溪、歌县、屯溪、祁门进入景德镇,再经乐平、万年至贵溪与浙赣线接轨,全长539.92公里。这条路的贯通,承担景德镇客运量每年120多万人次;承担货运量年170多万吨,在进出景德镇境的
客货运量中,这条铁路运输承担着大头。如批量出运的日用陶瓷、建筑陶瓷、电瓷等各类陶瓷,每月以数百个火车皮计,发运到全国各地和出口海关。
(2)扩建机场
景德镇机场于1959年兴建,1960年8月竣工,当年9月1日正式飞机通航。由于机场规模小,跑道短,只能起落小型飞机,无法适应景德镇社会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1991年,国家批准景德镇机场扩建,按可起降波音737、麦道82型飞机扩建为跑道 2200米、飞机飞距半径5500公里的机场工程已于1992年9月30日开工,总投入资金将接近2亿元,预计1995年底可完工通航。届时将大大方便客商与景德镇发展以陶瓷为主的各种贸易和创办合资企业等合作。
(3)新建和改造公路、桥梁1976年,景德镇公路通车里程为1200公里,后逐步兴建了新的公路,目前已有1400多公里。同时,改造了部分公路,建成高级、次高级路面210多公里。其中,对206国道景德镇城区段9.6公里路面投资2800多万元,改造为宽12到40米水泥路面,既提高了路面等级和通车质量,又缓解了该路段汽车拥挤状况。与景德镇城市老区改造和新区规划建设配套,建设了珠山路大桥,沿江护坡,还准备在里四渡建造第三座跨昌江大桥。另外,在206国道乐平城边火车道口建设了立交桥,根除了火车通过道口时206国道的经常性严重堵车,避免了事故隐患。省政府在今后的规划中,正在制改造景德镇到南昌和九江的公路,形成赣北昌九景三角经济发展带高速公路交通蓝图。
(4)疏通水路
景德镇昌江河流入鄱阳湖。解放前,水运是景德镇瓷器和陶瓷生产资料进出的主要运输通道。解放后,一部分运量被陆路分流,但水运仍然是重要运输方式,有时水运运量超过公路;或与公路相仿。如1955年,景德镇公路年运量30.52万吨,水路33.74万吨;
1958年分别为63.54万吨和70.77万吨;1960年分别为8i.25万吨和78.10万吨。后来,随着昌江河岸自然生态环境的被破坏,昌江河道逐步淤塞,水运优势无法发挥。到八十年代初期水运量下降为30多万吨,中期下降为不到20多万吨,末期如1987年甚至下降到10万吨以下。为治理昌江,提高水运运力,国家交通部和江西省政府投资3000万元,于1987年10月在景德镇鱼山地域基本建一座水闸,水运运力开始提高,1990年年运力已提高到48.6万吨。通过对河道进行渠化整治,对乱挖沙和乱采金等破坏河床人为。活动加强管理。加上客、货运新码头的建成(其中货运码头已投资700多万元),昌江河可望由原只能通过10—20吨级船只,提高到枯水季节也能通过100吨级船只,一般季节可通过300吨级拖驳船队直通长江,将为陶瓷提供相对廉价的运输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2.强化现代化通讯手段
陶瓷经济的繁荣离不开信息的快速沟通。国家对景德镇邮电事业的发展尤其是通讯手段的改善,给予了较大支持,标志邮电事业发展的邮电业务总量增长很快。1976年,景德镇邮电业务总量只有l10万元,1993年达到3200多万元。其中,1990年以后发展甚快,由1989年的几百万元迅速超过
千万元。在快速发展的邮电事业中,程控电话的开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意味着景德镇通讯手段有了革命性变化。1990年1月14日,景德镇万门程控电话开通,同时长话电路总数增加到100路,城乡电话机总数发展到1.35万部,电话到达户数当年末达6干多户。到1993年末,城乡电话机总数达2.39万部,电话到达户数已达1.2万户。此后,景德镇又开通2万门程控电话、长途2000线。另外,景德镇还开通无线寻呼PB机和便携式电话大哥大。其中,大哥大用户已达200多户。现代化通讯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并从多方面得于完善。通讯
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极大地方便了陶瓷经济信息的沟通和对外业交流。
3.改善接待宾客条件
景德镇作为以陶瓷经济和瓷文化为主要特征的对外开放城每年来往的中外宾客很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外宾来景德镇的涉及十几个国家,港澳同胞来景德镇的也很多。但景德镇接待国内外来客的条件还是比较差,不利于对外开放的扩大,因而 也不利于瓷业的发展。为了改善接待宾客条件,从1977年开始着手宾馆的新建和改造。
1979年6月拥有中档客房60余间,160多个床位的景德镇宾馆新楼正式开张营业。由于接待条件得到改善,因而景德镇的中外宾客逐年增多。为了进一步提高宾馆接待档次,适应发展的需要,该宾馆后来又先后投入资金278万元用于内装饰改造,安置了中央空调等设施,接待和服务条件进一步改善。被国家旅游管理部门确认为国家二星级标杆宾馆单位。
1985年,省政府组织各地市到香港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景德镇市与香港建筑工程综合有限公司洽成在景德镇组建合资宾馆意向。经几轮谈判,于1986年1月14日双方以300万美元注册形成“景德镇宾馆有限公司”合资企业,成为在景德镇地区诞生的第一合资企业。该合资项目双方共投资400万美元:股份比例各占50%。1989年5月20日合资宾馆建成并投入试营运,该宾馆占地共1.47万m2,7层建筑面积1.34万m2。拥有客房146套,其中套房11套。服务项目包括中西用餐厅、酒吧咖啡厅、商场、娱乐、邮电、货币兑换等。当年半年时间接待内宾4492人次,外宾1920人次,第二年全年分别为114犯人次和4933人次。此后逐年有所增加。到1993年,分别接待内、外宾客16130和5467人次。
为适应今后瓷业经济和文化、旅游发展的需要,景德镇正在规划新的更高级别宾馆建设,进一步改善接待条件。
4.治理环境污染
70年代末,国家有关大气监测部门曾把景德镇列为全国大中城市环境污梁最严重的城市之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很重视城市的环境治理。由于景德镇是国家首批确定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国家自然对景德镇的环境治理很关注。解决景德镇的环境污染问题,必须从烧瓷燃料结构上着力。经过认真论证,1982年4月20日,国家计委以计字(1982)299号文件批准,由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外贸部、轻工部共同投资兴建一座焦化煤气生产系以煤气取代粉、块煤和重油,以集中供气方式一揽子更新景德镇城市瓷业生产和居民户用燃料,解决污染问题。项目确定后,工程建设于1983年9月正式破土动工,1985年工程基本完成,进入收尾和生产准备阶段,1986年工程收尾后,共完成投资1.03亿元。1986年12月27日,主体工程焦炉一次试产成功,产焦出气比。
原计划提前一年工厂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行。1987年12月27日,红星瓷厂改造的全市第一条煤气窑首先使用煤气烧瓷,标志景德镇瓷业的几百根烟囱从此开始逐步进入冒白烟的清净历史阶段。焦化煤气项目本身也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为使项目同时产生——更大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进入“八五”后,国家又投入1.7亿元对该项目进行填平补齐、扩窑及综合利用付产品改造,“八五”前三年已完成投资1。1亿元。到1993年,景德镇已有25座大型窑炉
(隧道窑、辊道窑及台车窑),进行了煤气改造,并有近一万户的居民告别了煤饼,用上了干净的煤气。1993年项目自身实现销售收入2.58亿元,利税1400多万元,输送煤气22.8万m3,产焦炭39万吨。
5、提高水、电供应能力
瓷业生产用水用电量都很大,随着瓷业以及景德镇其他经济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水电供应不能满足需要。为了改变水电供应趋紧状况,国家陆续对供水供电系统进行了技术改造和建设。
1976年,景德镇日供水能力不到3万吨。1978年国家批准新建洋湖水厂,1978年11月,水厂工程动工,到1983年9月基本建成,1984年7月正式投产,日供水能力提高到了10万吨。此后又进一步对洋湖水厂进行了扩容改造,使景德镇日供水能力超过13万吨。1993年,全市三个水厂全年供水量达4990万吨。较好地满足了陶瓷生产用水和全市用水的需要。在电力供应方面,景德镇处于华中电网中。70年代末,景德镇发电厂装机容量为两台五万千瓦发电机组并入华中电网营运。景德镇需电负荷约8万千瓦。由于整个电网供电紧,加上两台机组必
要的轮换检修,常常引起瓷业生产局部停电。瓷业生产中一旦停电,必然造成损失,尤其是遂道窑系连续生产环节,时间上不能间断,停电损失更大。许多瓷厂不得不自备柴油发电机发电,成本费用很高。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国家从1992年开始,实施对景德镇电厂的技改工程。该工程项且于1992年6月立项,1992年9月30
日开工,预期到1994年12月可以竣工并网发电。项目投资规模预算将达7.6亿元,主要工程是新增两台12万千瓦机组。技改项目完成后,景德镇电厂的装机容量将达35万于瓦,并网营运后,对于满足景德镇全市目前阶段最高负荷约10万千瓦的需要,无疑具
有“近水楼台先得月”作用,陶瓷生产发展用电将有可靠保障;
|